网友:你好! 宿松县个体民营企业协会是一个由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社会团体组织(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编号51340826791886249W)。协会是独立的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依协会章程选举的民营企业家,有独立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人员。 一、会费的收取依据: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收取及标准等有关规定的通知》(民法[2003]95号)和《关于进一步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的通知(民法[2006]123号)以及省工商局、民政局、财政局、省个体民营企业协会《关于规范全省个体民营企业会费收取行为的通知》精神,采取“入会自愿、缴费自愿”的原则,按标准收取会费,并开具《安徽省社会团体会费团体统一收据》。历年来从未出现过违规行为,会员反映良好。 二、你所反映的情况我会经调查了解,今年9月25日,许岭分会唐中同志收取你的会费时,你当时未提出异议,本着自愿入会,退会自由的原则,若你现在不愿意入会,可以到许岭分会办理退会手续。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今后我会加强各分会的管理和监督,坚决杜绝不规范收取会费的行为,认真落实好习主席致全国个体劳动者第五次代表大会的贺信要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要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当好政策法规的普及者、深化改革的推动者、能力素质的提升者、党的建设的组织者”,为个体私营企业搭建发展平台、创造良好环境,为会员服务、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