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百姓爱心协会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1640|回复: 3

宿松许岭个体户办执照 被捆绑收费是否合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11-28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png
      近日,去许岭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原工商所)办理营业执照,被告知要收取多种费用,杂志费,会员费等等。由于不需要订阅杂志等其他额外的事宜,多次交涉后市监所还是坚持收了200元会员费,具体是什么会员也没说清楚。
2.png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是捆绑收费,办理执照的个体业主苦于无奈,也就只能被这种软性的“强制”缴了这200元才将营业执照办好。
4.png
      请问,许岭市监所这种强买强卖式的捆绑收费是什么理由,符合相关规定吗?

发表于 2019-11-29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你好!
      宿松县个体民营企业协会是一个由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社会团体组织(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编号51340826791886249W)。协会是独立的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依协会章程选举的民营企业家,有独立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人员。
      一、会费的收取依据: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收取及标准等有关规定的通知》(民法[2003]95号)和《关于进一步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的通知(民法[2006]123号)以及省工商局、民政局、财政局、省个体民营企业协会《关于规范全省个体民营企业会费收取行为的通知》精神,采取“入会自愿、缴费自愿”的原则,按标准收取会费,并开具《安徽省社会团体会费团体统一收据》。历年来从未出现过违规行为,会员反映良好。
      二、你所反映的情况我会经调查了解,今年9月25日,许岭分会唐中同志收取你的会费时,你当时未提出异议,本着自愿入会,退会自由的原则,若你现在不愿意入会,可以到许岭分会办理退会手续。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今后我会加强各分会的管理和监督,坚决杜绝不规范收取会费的行为,认真落实好习主席致全国个体劳动者第五次代表大会的贺信要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要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当好政策法规的普及者、深化改革的推动者、能力素质的提升者、党的建设的组织者”,为个体私营企业搭建发展平台、创造良好环境,为会员服务、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


宿松县个体民营协会
2019年11月29日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11-29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帖子希望直接置顶,相关部门应作出相关的回复,不是运用时间来找发帖人,和谐帖子,有责改之,退回个体经营者所缴纳的钱,无责也让普通百姓接受一回相关知识学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11-29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许岭市监所这种强买强卖式的捆绑收费是什么理由,符合相关规定吗?
如果不符合相关的政策,应该由哪个部门来监管,不会把所有责任往临时工身上一推了事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发帖自律承诺|文明上网自律公约|门面版|手机版|小黑屋|宿松百姓爱心协会 ( 皖ICP备15019045号-1 )

GMT+8, 2024-4-26 01:27 , Processed in 0.023034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