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某某与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宿松法院判决高某偿还傅某某20150元,判决生效后,高某迟迟不履行判决义务,傅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高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材料,要求其限期履行,但高某不仅未在规定限期内进行财产申报,甚至为躲避法院执行玩起了“躲猫猫”。 2019年12月30日,宿松法院在媒体上发出悬赏公告,发动群众提供线索。2020年1月6日,执行干警接到群众举报,高某正在县城内一家网吧上网,于是立即出动前往该网吧将高某抓获。 高某到案后,因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义务被宿松法院依法实施司法拘留15天。 据了解:1月6日当天,3名失信被执行人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宿松县人民法院司法拘留。 宿松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温馨提示:年关将至,被执行人如果再不履行法定义务,可能要在拘留所里过大年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