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卫生监督工作,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布置,从1月27日开始,县卫生监督所克服人少事多,不分昼夜,组织2个检查组对基层医疗机构、酒店宾馆、娱乐场所、农(集)贸市场、车站、高速路口、自来水厂等重点单位(场所)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重点检查了县级医院、疾控中心及各级乡镇卫生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情况、医务人员是否在岗、是否做好了自我防护、室内就诊病人防护、室内消毒情况等,要求基层医疗机构一律不得截留发热病人,并对专科医院、诊所、村卫生室是否落实暂停营业进行暗访。对游乐场所、娱乐场所、电影院、KTV 等人群易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了巡查,重点检查是否公告相关防控要求、是否暂停营业,对大型商场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商场建立体温检测台、做好室内通风及消毒登记工作,要求自来水厂严格按制水工艺要求供水,确保疫情期间饮水安全。 截止发稿,共出动检查97人次,共计检查226户次,其中医疗机构81次,公共场所104次,自来水厂41次,共计下达整改意见56份,立案处罚1起。 下一步,宿松县卫生监督所将持续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县级医疗机构、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自来水厂和公共场所进行定期、不定期传染病防治工作跟进督导,对民营医院、村卫生室、个体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确保指挥部要求得到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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