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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因“执法”过度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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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17 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孝感一户人家在自家打麻将,麻将桌被志愿者和防疫人员打砸;安陆一家四口在家中打扑克,被公开训诫;洪湖一家药店因把进价0.6元(人民币)的口罩卖到1元,被罚4万元……近期,从疫情最为严重的湖北传出的相关消息受到关注。
      这些行为是否“执法过度”?将对疫情防控产生什么影响?
      属于行政行为“明显不当”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凌云17日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指出,法律上没有“执法过度”一词,对应的法律术语是行政诉讼法的“明显不当”。他在分析洪湖药店一事时说,尽管疫情期间对于哄抬物价从重从快处罚,但在行政执法裁量基准中细化出若干裁量格次,每个格次有量罚标准。从重处罚要对应格次范围,而不是一味地顶格处罚。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在评论洪湖药店一事时也强调,疫情期间,各地政府应严厉打击涉疫情产品的违法行为,但要慎重执法。
      但对于上述发生在孝感的行为,余凌云在浏览相关视频后直言,志愿者和防疫人员打砸民众的麻将桌没有法律依据。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常健也有相同看法。他对中新社记者说,通过视频来看,一方面是动手打砸的志愿者和防疫人员没有执法资格,另一方面是打砸举动没有执法依据。此举更涉嫌侵犯公民住宅权,涉嫌违反法律。
      执法者要确保“依法办事”
      受访专家强调,现有的应急法律体系提供的法律资源基本充足,可以适用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关键在于执法者要依法办事。
      余凌云说,执法人员要时刻绷紧一根“依法办事”的弦,绝不能因为疫情严重就去任意执法。因为,疫情结束后可能出现一批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还会产生国家赔偿。
      常健分析,上述执法过度或违法行为,也对造成政府公信力下降,继而对疫情防控带来负面影响。他说,疫情当前,诸如人身自由权、隐私权等公民个人权利不可避免会受到限制,但这种限制至少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首先,限制个人权利是为实现集体权利;其次,限制个人权利时必须依法采取措施;再次,执法裁量应当合乎比例原则。
      疫情防控也是“法治大考”
      余凌云认为,新冠肺炎疫情考验着国家依法行政的水平,越是在疫情严重期间,越要遵守法律法规行事。面对这场“法治大考”,更要展现出法治政府的形象。
      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法委员会17日对外发布《关于加强统筹协调,妥善做好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案件依法处理工作的通知》,其中强调“要切实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责任,对失职渎职严重损害群众合法权益、工作不力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公开曝光”。中共中央机关报17日也发表一篇题为《疫情防控,别走极端》的文章,直指“疫情应对中出现的偏颇和极端做法,暴露出工作推进中的法治思维、法治意识还有待加强”。
      受访专家表示,官方表述实际上是对上述执法过度或违法行为作出回应。“执法监督有两个维度,既要防止不作为,也要防止不当作为。”常健说。
      常健认为,加强执法监督可从多个渠道入手,比如组织内部上级监督下级,再如专门部门纪委监委的监督,又如媒体、公众等来自社会的监督,最终要从监督落实到行动。

发表于 2020-2-18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从表面上看,“过度执法”或“行为不当”是执法者素质不够所致;我认为:其实是我们历来对“法治”,“人权”观念认识的淡薄;对“权力”过度“敬畏”所致。
    可能,这是因为我国自古以来的历史事实给人们在心理,思维惯性所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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