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篇题为《黑龙江省望奎县公安局副局长实名举报治安大队长刘某国》的帖子在网络中流传。 网帖称,举报人是望奎县公安局副局长,主管治安工作,分管治安大队,举报望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刘彦国。 举报文章称,刘彦国不服从党委和主管领导的工作领导,甚至是望奎县县公安局局长张某和副局长赵某共同当面交办的工作拒不执行,正常工作不向主管领导汇报,疫情防控工作从2019年腊月末开始,刘彦国从未到赵某的办公室汇报研究过。 举报帖称,2020年3月4日,县组织部门到望奎县公安局考察干部,说要破格提拔刘彦国为党委委员。文中赵某表示:“我作为主管领导,想知道刘彦国在疫情防控期间究竟做了哪些工作,也不知道是否有知情权。” 此外,举报帖中还提到刘彦国存在玩忽职守等问题。 3月10日,望奎县政府官网通报称,望奎县公安局召开党委会议,针对治安大队大队长刘彦国同志被实名举报,县纪委监委已介入调查一事,决定暂时停止刘彦国同志工作,配合组织调查,至此番刘彦国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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