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陕西安康后,海南省陵水县也因医护补助发放问题再掀波澜。 多名医护向南都记者表示,陵水县人民医院日前公示的参与防控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表格中,领导层的补贴高于大部分医护人员,部分科室在疫情期间上班的医护未被纳入补贴范围,而行政人员可获二档补助。 对此,陵水县卫健委3月10日通报,陵水县人民医院此前发布的公示已作废,参与防控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暂未发放,该县将修改完善临时性工作补助发放细则。关于网络反映的其他相关问题,调查组正在进一步开展工作。 公示与质疑 2月19日,一份统计周期为1月25日至2月9日的《补助公示表》在陵水县人民医院行政楼层进行公示。注意到该表格内容后,该院五官科医生刘丹在该院职工群里面提出质疑。 刘丹向南都记者提供的24页公示表格中,包括该院院长、副院长、数名医务科员工和后勤保障员工在内的人员全勤,按照二档补助标准(200元/天·人)获3200元补助,高于大部分一线医护。该院支援湖北医疗队队长总共获得200元补助,接诊该院首例确诊病人的首诊医生总共获得300元补助,其在患者确诊后即被隔离。 刘丹向南都记者表示,该院部分科室在疫情期间也在上班的医务人员并不在这一名单里,如在五官科每天接触有上呼吸道症状患者的医护。 上述表格中出现的两名该院急诊科护士则向南都记者表示,急诊科的医护人员在负责转运病人的出诊班轮班时被算入,在治疗班轮班时却不被计入。其中一名护士表示,她一周大约有两天的出诊班轮班,还有三天在急诊科内值班。 据两人介绍,一些休克、大出血或者昏迷送到急诊的病人,医护人员直接推到抢救室里进行抢救,除此之外,急诊科平时也负责病人的输液,需要密切接触。她们表示,这些工作内容不算入一档或二档补贴范围,而疫情期间少有露面的领导、行政和后勤人员上班被计入二档范围,令人感到不解。 3月10日晚,陵水县卫健委发布通报称,经先期调查核实,该院2月19日公示的医院临时性工作补助情况,基本符合该县人社局、县财政局1月27日印发的文件要求,该院对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实际在岗出勤天数统计考勤核算结果无误。 该县卫健委称,上述文件没有对出勤情况进行明确表述,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参与防控工作人员所涉及的范围没有明确界定,县人民医院则按实际在岗出勤天数进行补助,一线医务人员每天补助300元,参加防控工作其他人员每天补助200元。从而出现部分倒班轮休的医生、护士按实际在岗申领补贴的天数,在同一时间段内(1月25日-2月9日)少于从无轮休每天参与防控工作的其他人员的情况。 2月22日,上述表格的公示期间,陵水县多部门又联合下发了疫情防控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补充通知,调整了申报的时间段和细化了补助范围及标准,“此次所发通知规定与以前有关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此次文件规定为准”。 该县卫健委称,该院2月19日所发布临时性工作补助的公示已作废,参与防控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暂未发放。待国家政策正式发布后,该县将结合实际情况修改完善临时性工作补助发放细则。 举报与回应 刘丹表示,2月19日,因为认为上述公示名单不合理,她在该院约500人的职工群里提出质疑。2月20日,她向医院的人事科提交了书面意见,未获答复。2月21日前后,她在微信支付平台城市服务里的国务院办公厅主办的征集线索入口实名举报。 陵水县卫健委3月10日的通报显示,2月24日,陵水县卫健委收到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转来关于陵水县人民医院“大部分医务人员没有补助或低于行政后勤人员”的举报信息,县卫健委当即成立调查小组开展调查,2月27日,将办理结果上报。 通报还称,陵水县人民医院于2月24日和2月26日先后召开专题会议和医院党总支(扩大)会议,决定作废2月19日临时性工作补助公示。“同时为更好地做好下一步工作,成立了疫情防控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发放工作小组,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指导补助发放。” 刘丹向南都记者提供的群聊截图显示,2月24日,该院五官科群内通知,“我院职工微信群存在发表不当言论问题,给相关部门和我院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即日起解散职工群。”2月28日,刘丹新建了同事交流群,约有200人。 两名护士向南都记者表示,进入刘丹所建的同事交流群的第二天,上级打电话、当面要求医护人员退群,并表示该群违规。其中一名护士表示,害怕会因此丢了工作,于是马上退出了该群。 对于“同事交流群”里的聊天内容,上述医护人员向南都记者表示,该群在职工群被解散的情况下满足了不同科室医护人员的日常沟通需要,除了疫情补助的相关政策外,交流内容也包括日常工作流程、药房备药,以及一些闲聊。 南都记者多次电话与短信联系该院包括院长在内多名相关负责人,截至发稿未获回应。陵水县卫健委3月10日晚发布的通报称,关于网络反映的其他问题,调查组正在进一步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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