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各级领导:你们好! 我是孚玉镇光明社区龙门花苑C区第4幢第一户居民,现向你们反映我屋前姓燕的业主未履行申报审批手续,擅自改变其房屋(龙门花苑C5-1)结构和用途,将原来的厨房更改成卫生间【在建中】,对此,我强烈要求该户主: 一、立即停止违规装修施工!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章 第十三条: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第十五条……装修人对住宅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当告知邻里】。 二、立即终止违法侵权!在我大门前建厕所,不仅违背公序良俗、社会公德,而且违背物权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章第八十四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八十五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开门见厕,让我寝食难安!恳请县长为民做主,查实并严肃处理此事 ,使之恢复原状,还我小区居民优美的环境和社会的和谐,现农村的路边厕所已成为历史,岂能容忍城市里路边厕所在滋生! 谢谢! (请看图片) 王锡田(18055670516) 2020年 6 月 1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