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松县人民医院解决编制问题的诉求
我们是县人民医院2001-2003年通过政府办公会正规招聘的本科毕业生,当初招聘时政府承诺(经过县政府办公会通过)按照在编人员同等待遇,承诺有编,因当时编制不够,承诺等医院老职工退休编制空缺,一次性解决。日前人事改革方才知道被按照无编人员对待,医院欺骗了我们近20年。特此诉求: 一、解决事业编编制问题。 自从被县人民医院正式聘用后,我们多次找县人民医院、县卫生局询问我们的编制问题,院方一直承诺我们有编制,所有待遇与2001年以前在编职工一样。现在又告诉我们没有编,编制去哪了?2001年以后近二十年来,医院退休人员多,空出那么多编制,按道理说空出的编制,应该轮到我们头上,请问空缺编制哪里去了!2001年是第一批政府招聘人员, 2003-2007年间,人事部门解决了人民医院18个编制,请问为什么我们至今没有编?是否有黑幕还是有人情,此次诉求如不能及时解决,我们强烈要求公开县人民医院所有编制人员名单,以求公平公正对待。宿松县中医院2001-2003年政府招聘人员都为正式在编人员,为什么一个县一方政府,两种制度? 二、解决养老保险问题 要求按照正常上班人员列入在编人员对待,即从上班之日开始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我们,而不是欺负我们这个群体只买企业单位保险。关键县人民医院根本未给我们购买养老保险,严重违背劳动法相关规定。 三、解决工作工龄问题 我们2001年、2002年毕业的人员都被莫名其妙地统一计算为2003年开始上班,无端的抹杀我们的工龄,难道我们来县人民医院那几年是白上班的吗?道理何在?所以我们要实事求是按实际上班工龄计算!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多次向院领导进行反映,但毫无实质性进展,为了更好地维护我们的权益,我们才被迫进行申诉。党中央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践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调研听取群众的意见,如何做到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我们恳请县领导认真调查,客观、公正、妥善解决我们的问题! 、 关于解决养老保险问题的诉求 我们是宿松县人民医院于2001年至2019年期间通过政府正规招聘的大学毕业生,当初被招聘到县人民医院工作时,宿松县人民政府承诺(经过县政府办公会通过)将我们这类毕业生按照在职在编人员(事业编)同等待遇。日前,通过人事改革后我们才知道我们这类群体是被按无编人员对待,从2001年入院以来的工作人员来说,医院隐瞒了我们将近20年。俗话说有错必改、无则加勉,我们不希望宿松县人民医院一错再错,为了及时纠正县人民医院的错误行为,为了更好维护合法权益,特此提出的诉求务必解决我们这群人员的养老保险问题。 我们是在国家卫生事业单位上班,大家都在一线兢兢业业为人民服务,为患者服务,为卫生事业辛勤付出和无私奉献,当初被招聘到县人民医院工作时,宿松县政府承诺(经过县政府办公会通过)将我们这类毕业生按照在职在编人员(事业编)同等待遇,承诺有编,既然承诺给我们同工同酬,但为什么县人民医院只给我们按企业单位来购买养老保险?为什么不按事业单位买养老保险?大家都知道这两种养老保险性质不一样,因此差别巨大。请问政府当初作出的承诺为什么不能兑现?为什么要欺骗我们?政府的诚信何在? 我们强烈要求按照正常上班人员列入在编人员对待,即从上班之日开始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我们,而不是欺负我们这个群体只买企业单位保险。关键县人民医院根本未给我们购买养老保险,这严重违背劳动法相关规定。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多次向院领导进行反映,但毫无实质性进展,为了更好地维护我们的权益,我们才被迫进行申诉。在2019年全党范围内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都要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践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调研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诉求,如何做到为老百姓解难题、办实事、办好事。我们恳请书记大人通过走访调查、了解情况后,客观、公正、妥善解决我们的上述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