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农历大年初三晚上,江西省南昌市龚某毛来到宿松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称其被宿松县一个叫“杨某华”的人骗去9万元瓷砖款。 民警通过深入调查了解到,案发前,龚某毛曾同“杨某华”做过一单瓷砖生意,为此双方留下了联系方式。今年2月6日,龚某毛接到“杨某华”发来的微信,称其在湖北经营一家陶瓷厂,现有一批“抵账”的瓷砖低价处理。龚某毛信以为真,即在微信上同“杨某华”进行协商,双方约定每车瓷砖的价格为22500元,龚某毛同意购买5车瓷砖。谈妥后,“杨某华”称瓷砖已装车,并将货车司机“阳某和”的驾驶证、行驶证和电话号码拍照通过微信发给龚某毛,要求龚某毛打款。龚某毛深信不疑,遂通过银行分两次将9万元货款转至“杨某华”提供的账号上。转账后,龚某毛电话联系货车司机“阳某和”,但对方一直不接电话,龚某毛又联系“杨某华”,但也联系不上。龚某毛方才发现自己被骗。 根据龚某毛提供的线索,民警通过进一步侦查,认定“阳某和”与“杨某华”系同一人,阳某和为千岭乡人。2月15日,民警将阳某和抓获归案。 经审讯,阳某和对其利用编造的“杨某华”假名字,通过虚构经营陶瓷厂、低价处理顶账瓷砖、瓷砖已装车等事实,向龚某毛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阳某和因涉嫌诈骗罪被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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