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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警方依法处理未及时避让消防车驾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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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9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月28日宿松百姓论坛以《小车有意阻拦出勤消防车  故意踩刹车险些引发事故》为题曝光浙B762XN小型轿车在宿复公路五里乡路段未及时避让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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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中队获悉后,立即会同五里派出所根据曝光视频和图片联系车主和驾驶人。经调查了解浙B762XN小型轿车系宿松县千岭乡村民王某从浙江购买来的二手车。当晚20时许,系王某的妻子方某萍驾驶。方某萍系2021年2月底才考领C1驾照的驾驶新手,因当晚下雨,驾驶技术不娴熟,听到车后消防车警报声后出现紧张,慌乱中踩下刹车并向道路左侧行驶让道,其行为影响了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的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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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警方询问中方某萍对未能及时避让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行为深表歉意。交警四中队依法对方某萍驾驶机动车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行为给予罚款200元,交通违法记3分。
       宿松警方提示: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具有道路优先通行权,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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