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加强对环境噪声的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宜居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宿松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对宿松县东北新城桐梓路实施机动车禁鸣、禁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鸣、禁行路段 宿松县东北新城桐梓路(全路段)。 二、禁鸣、禁行时间 自2021年5月20日起,每天22:00至次日6:00,禁止机动车鸣号,禁止大中型货车通行。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积极配合,自觉遵守禁止鸣号和禁止大中型货车通行的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禁止鸣号、禁止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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