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卫生是人类健康的基本需求,建设美好家园,创造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是每一位居民的共同心愿,也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是县委、县政府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也是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改善群众生活环境的民心工程。目前,我县“创卫”工作进入攻坚阶段,“创卫”工作需要您的积极参与,需要全社会的大力支持。 一、积极参与,从我做起。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创建卫生城市靠人民。广大居民要认真履行每个居民的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摈弃交通陋习和生活陋习。广大市民要积极行动起来,关心“创卫”、支持“创卫”、参与“创卫”。 二、严格要求自己,身体力行,摈弃陋习。每一位市民都要从我做起,以文明市民的标准要求自己,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卫生。做到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乱泼污水、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贴乱画、粗言脏语、破坏绿化。要自觉提高文明交通意识,车辆、行人各行其道,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不乱停乱放,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交通习惯,确保城市干净整洁,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三、遵守社会公德,落实 “门前三包”责任,争当文明市民。要保持沿街地面干净卫生、门面墙面整洁美观,不店外经营,不占道摆放。要规范门前停车秩序,引导顾客,整齐有序停放车辆。尤其是超市、医院、餐馆门前要安排专人维护车辆停放秩序。 四、从我做起,争当城市卫生保洁员、交通秩序维护员、不文明交通行为劝导员。每一位市民都有权利和义务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和城市交通秩序。坚决制止损害城市形象的不良行为,积极劝阻、纠正、举报不文明交通行为,尤其是车辆乱停乱放行为;监督举报脏、乱、差现象,以及出店经营、违规广告牌、占道洗车行为。为维护美好、整洁的城市卫生和管理秩序,积极努力、作出贡献。 五、“创卫”期间,县公安交警和城管执法部门将对影响“创卫”工作的交通违法行为、影响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宣传引导,对不听劝阻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对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拖移。车辆被拖移后,可拨打联系电话,了解车辆领取手续和地点。(交警一中队0556—7829196 交警二中队0556--7829129 交警三中队0556—3558110)。 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为共建卫生整洁、环境优美、交通秩序良好的卫生城市贡献一份力量,履行一份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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