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1日,下仓镇金塘村中屋组的杨某带着十万元的现金到下仓镇东洪邮政银行办理存款手续。当时接待杨某的是东洪邮政银行行长方晓宇。杨某向方晓宇了解了一些存款的相关条件后,表示该十万元钱作为定期三年的存款方式进行办理,方晓宇当即表示目前只有定期五年的存款方式进行办理。杨某考虑再三,决定按照方晓宇提出定期五年的存款方式办理存款业务。随后,方晓宇在杨某的手机上进行操作,待所有流程操作结束后,没有给杨某任何存款凭证,当杨某询问时,方晓宇则告诉杨某所有的凭证在其手机上。因为不懂银行的这些操作流程,再加方晓宇又是该行的负责人,也就没有多想的离开了。
4月,杨某发现邮政银行里没有这笔存款,于是主动与方晓宇取得联系,方晓宇告诉杨某该笔现金存进了华夏人寿保险。杨某当即质问:钱是送到邮政银行的,业务也是在邮政银行办理的,怎么变成了保险?方晓宇告诉杨某存在华夏人寿保险李利息高一些,随后没有说任何话就挂了电话。 由于杨某在外,一直没有时间回家。7月3日,杨某回到老家后,立即前往东洪邮政银行取钱,而银行的工作人员表示钱是存在了华夏人寿保险,目前取不出来,如果真要取出来则要扣去9000多元的违约金。
去银行存钱,本是老百姓高度信任的结果,不然老百姓完全可以将钱放置在家中。而当老百姓将钱存进银行时,却被变成了保险,这个环节到底是哪里出现了差错?是银行员工的素质问题,还是银行与保险公司内外勾结的结果? 从储户走进银行将现金交给其工作人员时,该笔资金就应该是储户与银行发生的业务,其员工私下利用职权,在不告知储户,或利用引诱欺骗储户不了解真相的情况下将储户要存入银行的资金购买保险,此做法与员工截留储户存款,挪用银行公款的违法犯罪行为有什么区别?储户信任的是银行这块牌照,不是信任某个工作人员。 杨某了解情况后,要求将钱取出,华夏人寿保险员工说要扣除9000元违约金。杨某自始至终是与银行的工作人员办理业务,与保险公司没有一毛钱的关系,这个违约金从何说起,又该由谁承担?难道银行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还要储户买单?法理何在? 老百姓对银行是一种天然的信任,觉得钱存银行靠谱、放心,但宿松东洪邮政银行的做法却是让人揪心,日后谁还敢信?又有谁敢将钱存进这个银行? 希望相关部门能介入调查,为无辜储户追回存款,挽回损失,并依法处理这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金融机构的信誉不受损,让老百姓存款存的安心,存的放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