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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剪自己种的树被罚14.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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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3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眼前这个两米多的树干,曾经是一棵庞大茂盛的香樟树。它的树龄接近20年,足足有两三层楼那么高。因为对身后屋子花园的阳光遮挡严重,今年1月,它被屋主李先生雇人剪掉了全部分枝,变成了这副模样。采光的问题解决了,但另一个麻烦很快找上门来:当天城管就通知李先生,他这是未经绿化管理部门审批擅自砍伐树木,要罚款14.42万元!

          李先生:这么一个重罚,我觉得有点都想不通,并不是像他们说的要把它砍掉,因为我自己买回来的树,怎么可能砍掉呢?这个动机没有,我是热爱绿化的人,所以才买树。当时我的出发点是(把树)修低一些,以后省事一点,因为我们年纪大了,吃不消每年修剪它。

         李先生今年73岁,他和老伴儿都十分喜欢植物。为了退休后,过上与花草为伴的生活,20年前,他们卖掉了上海市区的房子,在郊区购置了一套别墅。这株香樟就是当时花1.1万元买来的小树苗,最初种在花园里。香樟长得飞快,很快挡住了窗户。10年前,李先生和物业商量,把树挪到了花园外面的空地上。结果,香樟长得更加肆意,树荫几乎笼罩了大半个花园。老两口种的桂花、红枫、月季,都照不到充足的阳光,草坪也死了不少。这才让他们下决心,请工人把香樟修剪得更彻底一些。

           李先生:他剪了,他留下了(树)还有分杈什么的,当时我是外行,我说干脆帮我们修低得一点,让它长得慢一点,我们自己好修。就像剃头,头发剪光了长得慢一点,就这个道理。这个事情发生之后,被物业发现了,城管就气呼呼地就来了,五个人开车开过来,气汹汹的,就说拍照、录音、录像,他定性按社会常理判断就是砍伐,我一直不承认是砍伐。

             对于为何将李先生的行为认定为“砍伐”,本周,上海市城管部门引用了两份技术指南。他们这样解释:根据《上海市居住区常见树木修剪指南》,香樟树“过度修剪”的标准是保留少许树干,如果再往下剪,只剩下树干,就属于“砍伐”;而根据《上海居住区绿化调整技术规范》,李先生虽然保留了2米左右的主干,树没有死,但因为树不能在一个生长周期恢复树冠形状,也要被认定为“砍伐”。

           李先生:他们没有宣传过这个事情,大家都不知道,并不是我不知道,但是这次给我抓成典型了。

                北京大学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副教授 李迪华:修剪技术指南是不适合于这个处罚的,因为修剪技术指南是针对园林公司、园林行业的一个指南,这也是我前面质疑,这个处罚存在不合理、不合情的问题。真正要做的是什么,在处罚之前应该充分去调研这棵树是不是真正影响到居民的日常生活。如果确确实实是有必要进行修剪或者移走,那么只是存在一个程序不当和谁来移的问题。这些比树怎么修剪叫砍伐更加重要一些。

         本周五,记者跟随李先生在小区乘车转了一圈,看到小区中不少经物业修剪的树木,和李先生修剪的结果,并没有明显差别,都只是保留了树干。

           这个香樟树是两年前修剪的,它只保留了1.6米的树干。目前,它已经长出了新的分枝,初步恢复了“树冠”的形状。

         李先生:当时修的时候,我还真打电话问过区绿化部门,电话打进去我问我们自己要修树,有什么审批什么程序吗?电话里面就很干脆把我回掉了,我们这里不受理的,你们家谁种一棵两棵树,修剪让我们绿化部门来,我们哪有这么多的人力,我们不管这些。不管那我参照谁呢,参照周围物业他们也是这么修的,这样参照下来,我也这么修。

          但参考并没有帮助李先生免于处罚。今年3月召开的听证会上,最终仍是按“砍伐树木”处理。按照《上海市绿化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砍伐树木”要按照绿化补偿标准的五倍到十倍进行赔偿。城管部门引用了2006年公布的绿化补偿标准,李先生的香樟树胸径为38.8厘米,认定价值为28840元,按照最低标准5倍赔偿,即14.42万元。但问题是,现在香樟的价格对比十多年前,已经出现了较大幅度的降价。

            李先生:这个处罚书发出来是2021年6月30日,(滞纳金)每日按照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你再不付的话他要封你银行卡,这是口头说的。

           李先生:我本来就是一个中学退休教师,现在靠退休工资,儿子心疼,他说爸你就算了,我把钱14万打给你,你付掉(罚款),你把身体搞坏了划不来。我是喜欢花花草草,喜欢大自然、树木的,现在落得一个破坏树木的下场,我是很冤屈的,但也很无奈。

              李迪华:我们的城市,乔木已经严重地影响到尤其是底层居民的日常生活,城市园林部门并没有给予及时回应,全国各地都有居民自行去处置居住小区里树木的情况。我们今天已经把绿化情感化了,就是凡事只要认为绿化就是好的、树就是好的,它即使是阻挡了我的阳光,遮挡了我的空气,对我的建筑有潜在的安全风险。这个在公众观念里边一定要得到改善,就是绿化只有当它不会影响到居民的正常日常生活,才是我们应该去接受和支持的。

            白岩松:看完这个现实中的故事,恐怕很多人会想这样一个问题:究竟是修剪一棵自己种的树给环境带来的危害大?还是不问青红皂白,不问法理情僵硬执法给环境带来的危害大?接下来这个处罚会向哪个方向走?或许各方也都该更好地说一说,因为这是一个相当不错的与城市治理有关的案例。






 楼主| 发表于 2021-8-23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这个现实中的故事,恐怕很多人会想这样一个问题:究竟是修剪一棵自己种的树给环境带来的危害大?还是不问青红皂白,不问法理情僵硬执法给环境带来的危害大?接下来这个处罚会向哪个方向走?或许各方也都该更好地说一说,因为这是一个相当不错的与城市治理有关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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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4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傻子也懂 发表于 2021-8-23 08:39
看完这个现实中的故事,恐怕很多人会想这样一个问题:究竟是修剪一棵自己种的树给环境带来的 ...

此事有两个疑点:
  1,该香樟树的所有权应当属于谁;
  显然,根据法规:“谁种树、谁所有”的植树原则,该香樟树所有权属于事主。
  2,即使已经被过度修剪的香樟树在一年内不能恢复到标准树冠,那两年后肯定能够恢复到标准树冠;所以,当事人因所谓过度修剪给环境造成的损害,也仅仅是一年损害的百分之几十,并不是一年的全部;而为了这一年的百分之几十的绿化损失;无视该香樟树的所有权依法应当属于事主的客观事实,蛮横地对事主予以重罚,这不得不令人严重怀疑职权部门有非法占有公民财产的故意。
   3,事主不但只种了这棵香樟树,还有其他花木;而此,应当属于给公共环境做出了贡献;而权力部门仅仅看到了事主对香樟树的修剪不当,而无视事主对环境做出的贡献,显然,这是权力部门有选择性的作为。
    综上可见,这一事件反映出权力部门的自私,甚至说有些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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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4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宿松几个主干道上的绿化树特别是宿松路上,有的商户门口几米高的绿化树人为的破坏毁灭掉也没有什么人来管!这就是大城市与小城市管理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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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7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炮手老江 发表于 2021-8-24 08:37
此事有两个疑点:
  1,该香樟树的所有权应当属于谁;
  显然,根据法规:“谁种树、谁所有”的植树原 ...

应当看到:
   高大的乔木对道路、房屋事实上存在着风险:曾经有报道,大风吹倒树木造成交通事故而致人员伤亡、造成房屋受损而致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事件屡屡发生。所以,当事人对该香樟树予以修剪、或者说是过度修剪,只不过是暂时限制了香樟树的向上生长的“害”,其与消除可能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害的“利”相比,孰重孰轻,我想,只要是一个有良知、公义的人,都会赞同当事人的举动;而只有那些心术不正、以权谋私的人,才会利用公权,就其一点,不及其余;曲解法意、肆意发威而敲诈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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