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至11月期间,凉亭、河塌两乡镇接连发生13起家禽被盗案,损失最多的家庭,一次被盗公鸡和母鸡21只。经统计,13户家庭共有123只公鸡和母鸡被盗。 宿松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通过勘查现场和走访,发现该13户受害人家里的鸡窝都是建在室外的院子里,均无安全防护措施,给犯罪分子实施作案留下可乘之机。 办案民警在勘查现场时未获取有价值破案线索的情况下,于是对全县所有盗窃前科人员的作案特点进行了梳理,但未发现宿松有该类盗窃的前科人员。于是,调整侦查思路,利用安装在乡村主干道上的监控视频开展侦查,通过调取该13户受害人住处周边交通主干道上的监控视频,发现一名骑着无牌照摩托车的男子,在案发时间段频频出现。办案民警分析,该男子一定有较大作案嫌疑。随即,办案民警围绕该嫌疑男子展开侦查。 果不其然,通过视频追踪,办案民警发现该男子每次深夜在宿松作案后,都是骑摩托车往太湖县方向逃窜;通过倒查监控视频,又发现该男子每次从太湖县骑摩托到宿松县,都是利用晚上的时间,且每次来宿松县的时间与宿松家禽被盗案的案发时间相吻合,该男子的作案嫌疑进一步上升。随即,办案民警加大对该男子身份的侦查力度。 通过运用多种侦查手段,查明该男子名叫李某胜,太湖县江塘乡人,今年67岁,系四进宫人员,三次因盗窃家禽获刑,三个月前从监狱刑满释放。综合侦查掌握的各种情况,办案民警认定李某胜就是宿松县系列盗窃家禽案的犯罪嫌疑人。 11月24日,办案民警赶赴太湖县江塘乡,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成功将李某胜抓获;并根据其交代,将另一名负责销赃的同伙朱某龙抓获。 据李某胜交代,今年8月份,其从监狱释放后,迷上了赌博,并欠下了很多的赌债,遂重操旧业;为了逃避本地公安机关打击,其选择到与太湖县交界的宿松县作案,每次作案之前,都是借着夜色提前踩点,根据宿松县凉亭、河塌两乡镇居民家门口拉下的鸡粪,循线寻找鸡窝,然后趁夜深人静之机,对容易下手的鸡窝实施作案。至案发,共作案13起,盗窃公鸡、母鸡共123只,涉案价值1万余元。每次作案后,其都将盗窃的公鸡、母鸡交给朱某龙销售。 11月25日,李某胜、朱某龙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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