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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司法拘留 “老赖”不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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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8 01: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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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松一农资经营部与周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宿松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周某支付农资经营部的农资款62900元及利息,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同时负担案件受理费和执行费。
      判决生效后,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宿松法院执行局干警及时向
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但被执行人并未向法院申报财产,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随后,宿松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进行了失信曝光。同时,执行干警先后五次前往其住所地华阳河农场,三次前往其户籍所在地安徽定远调查财产线索,但均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
      2022年1月17日,执行干警接到举报,周某现身在华阳河农场,于是立刻驱车前往华阳河农场将周某拘传至法院。然而,此时的周某依然心存侥幸,称“我只能每年还2千元”,但执行干警在查询其微信流水时发现其账户上有大额资金转出。鉴于此,执行干警决定对其实行司法拘留。
      当日下午,周某面对司法拘留立即慌了神,主动清偿全部案款。至此,这起纠缠多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就此执行完毕。

发表于 2022-1-18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利在于谋,大利在于德;而“谋”而不正者,岂能成乎?而周某此为,当验此理。善哉,法不容污。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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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8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老赖就要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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