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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严查三轮车 除驾驶人外不得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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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28 06: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电动三轮车在农村地区使用普遍,但其缺少安全防护设施,加之驾驶人安全意识不强,不懂交通通行规则,成为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多发的重点车辆,严重时甚至会导致群死群伤!
      近日,宿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纠了部分电动车违法载人行为,并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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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H8Q2417  车主:罗松有 九姑乡白马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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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H8P3300车主:唐春英长铺镇荆安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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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H8S6992车主: 陈先荣华阳河五场中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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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H8N8139 车主:梅月明 洲头乡西口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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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H8T0810 车主:彭香林 洲头乡西口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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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H8N7181  车主:万永英  佐坝乡柳咀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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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车载人不仅是违法行为
还有诸多的危害

      01、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
      此类驾驶人员大多没经过正规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交通安全意识较为淡薄。特别是在拉载乘客时,对路面可能出现的险情判断不清,没有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02、三轮车安全性能差
      三轮车的车辆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安全性能普遍较差,在违法载人或装载货物的情况下,由于重量增大、重心增高等方面的原因,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极易发生严重交通事故。
      03、事故赔偿责任难承担
      由于此类车普遍都没有办理保险,一旦发生事故,乘坐人很难得到应有的赔偿。
      交警提示:
      货车、农用车、三轮车载人违法又危险,请广大农村地区群众出行时切勿乘坐。在驾驶车辆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酒驾、不逆向、不乱乱行、不闯红灯,文明礼让,确保安全出行。

发表于 2024-2-28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似无情,实则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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