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百姓爱心协会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765|回复: 2

宿松县启动居住权登记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8-12 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png
      为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健全和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进行不动产居住权登记,依据《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和《宿松县居住权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可按照合同约定、遗嘱或者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设立。
      居住权设立后,居住权人按照合同约定、遗嘱或者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据了解,宿松县于2022年8月12日起开展居住权登记。

发表于 2022-8-12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这是为今后那些单位上虽满足当年的房改政策,却未房改,但公房仍然被单位职工占用的人的房屋,予以确权,而准备回收房屋所作的先期工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8-13 07:35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该规定,那些进城务工、陪读、进城“养老”的临时租住人员也要进行所谓“居住权登记”?如果如此,那工作量就很大了;而且,其意义何在呢?难道这些租客会与房东会就产权问题发生争议吗?
   我想,一个约定成俗的事实,没有必要如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发帖自律承诺|文明上网自律公约|门面版|手机版|小黑屋|宿松百姓爱心协会 ( 皖ICP备15019045号-1 )

GMT+8, 2024-3-29 02:51 , Processed in 0.020799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