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7时许,宿松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陈某报警,称其放在轿车内的4万元现金被盗,当时车子停放在东北新城民生中央城小区。办案民警通过侦查,发现作案男子作案后骑电瓶车沿105国道逃往湖北黄梅县方向。经研判,成功认定湖北省黄梅县杨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当天下午,办案民警赶赴黄梅县开展抓捕工作。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通过落地侦查,很快查明杨某在黄梅县城区的住处。当晚9时许,民警成功将其抓获,并在其住处查获赃款2.8万元及价值9000元的手机1部。该案从发案到破案,仅相隔14小时即成功告破。 到案后,杨某对4月9日凌晨盗窃陈某车内4万元现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今年2月份以来在宿松县城区另作案4起的犯罪事实。 杨某供述,4月9日凌晨从宿松作案潜回黄梅县后,从盗窃的4万元赃款中,拿出9000元购买了一部手机,拿出3000元偿还了债务。4月10日上午,民警将追回的赃款和手机发还给了受害人陈某。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宿松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侦办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