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下午,宿松县水利局参加由县人民检察院主持召开的对安徽鑫源实业有限公司建设的宿松县浩瀚汽车城二期建设工程项目欠交水土保持补偿费案件的听证会。听证会邀请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与,县水利局及税务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安徽鑫源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参加了听证会,听证会由分管副检察长胡多青主持。 听证会上,县检察院书记员宣读完听证会“权利与义务告知”及工作纪律后,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情并说明听证议题。县水利局、税务局、安徽鑫源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就听证议题发表意见并作出情况说明,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分别提问了解案件情况,并就听证议题进行讨论后分别发表听证意见。 参加听证的相关人员指出,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县水利和税务部门在履行水土保持补偿费收缴监管职责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协作,主动履责,确保该项费用应收尽收;鑫源实业有限公司要提高认识,更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和法律义务,依法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用。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就该案涉及的法律规定进行普法宣传,引导涉案企业负责人提高法律意识。安徽鑫源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在听证会上当场表态,该项费用应该缴纳,表示会后将积极筹措资金补缴拖欠的水土保持补偿费用。 随后胡多青对本次听证会进行了总结,她指出法律规定的义务,不管是企业还是行政机关,都要不打折扣地去遵守履行;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监督,确保各单位履责到位,切实保护国家利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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