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松县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办法》(松住建〔2018〕13号),经企业申报,专家现场验收评审为优秀、公示期内未接到任何反映,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拟授予复兴镇海池‧金和苑5#楼等4个项目为县级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 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11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县质监站书面反映,并提供有关证据,单位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个人反映的请署姓名和联系方式(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安徽宿松县经济开发区韩文路桥旁66号 附件: 拟授予“宿松县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项目”名单
2023年5月4日
拟授予“宿松县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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