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武汉汉阳区弘桥小学内,一名一年级学生被老师开车碾轧,送医抢救后死亡。汉阳区教育局及校方介绍,涉事教师被刑拘,校长被免职。关于校内行车、事后校方为何不采取有效急救措施、是过失还是故意等问题,平时有没有抓学生安全教育问题,从这方面我县一些学校也值得反思,相关部门也应该重视。
反思一:各学校是否实行“人车分流”?
涉事学校未实行“人车分流”受到部分学生家长的质疑。据红星新闻消息,5月24日,在涉事学校门口围观的一名学生家长表示,事发学校校园内设有地下停车场,且校园开有后门,但平时该学校未遵守“人车分流”的通行规则,“我们接孩子的时候,经常有车子从学校大门开出来。”那么宿松县学校是否都做到了?我想未必都做到了,值得相关学校反思,不要等到悲剧发生了才来反省。
反思二:各学校是否培训相关安全教育?
据澎湃新闻报道,家属认为肇事老师属故意杀人,其证据在于,家属通过监控看到,肇事老师撞倒小孩,前轮轧过小孩身体后曾有短暂刹车的行为。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小孩家属表示:“拖行约5米之后停了一下,没有下车查看,又走了约2米才停下来。”
反思三:各学校是否设置有效急救措施
家属认为,车上还载有另外两名老师,事后三名老师均未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 对此,汉阳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回应称,事发后车上两名老师第一时间把围观的小孩劝离,之后因为害怕未靠近现场,两人已在接受调查,“目前初步判断,这两个老师跟小孩的受伤事故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根据案件的侦查结果,会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家属提供的医院急救病历显示,在事发9分钟时到达现场时,男童已丧失神志、双肺呼吸音消失、心率为0;急救人员到达前,未行特殊处理。 弘桥小学工作人员介绍,事发后执勤校长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校医到达现场后发现情况严重,“平时可以处理些擦伤头晕之类的,处理不了如此重大的事故”。 总的来说,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四年级班主任老师应当是无心之失,但从结果来看,确实已经造成了人员死亡的严重后果。据了解,肇事老师只有20多岁,是一名入职三四年的年轻教师,不知道这件事是否会对他的前途造成较大影响,但至少会成为他人生中终身难忘的事。 悲剧已经发生,后悔药是没有的。也希望我县相关部门要引起足够重视,吸取教训,活生生的典型案例,我们也是否做到了孩子的安全教育问题,值得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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