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相关平台反映孚玉中小体育教师有关情况,县教育局成立工作专班进行深入调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经查,相关投诉中关于孚玉中小有8名教师是宿松天空集训营有限公司负责人的说法不实。该校只有1名通过宿松元隆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劳务派遣、担任课后服务武术兴趣班的武术教练(退役军人)姜浩在宿松特战少年集训营有限公司上班,非该校教职员工。该校与姜浩所属特战少年集训营没有其他业务往来,也没有任何教师在该公司兼职或入股。投诉所指宿松天空集训营有限公司因疫情期间经营困难,企业已注销。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1〕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各校要建设一支以本校教师为主,校外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参与的课后服务师资队伍。在校内资源不足的情况下,各地教育部门可组织区域内优秀教师到师资力量薄弱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支持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等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为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专业化课程服务。”该校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办了不少社团和兴趣班,其中武术兴趣班因师资力量不足,于2023年3月通过劳务派遣方式,聘请在宿松特战少年集训营有限公司上班的退役军人姜浩为武术兴趣班教练并承担临时性国旗班培训,按每节课支付劳务报酬60元。 针对此前对该投诉核查不认真、不细致,将课后服务兴趣班教练误称为代课教师引发负面影响的相关责任人,县教育局党委已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要求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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