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管,更好地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医疗保障服务,经宿松县廖华磊中医诊所提出终止医保协议书面申请,根据《宿松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2022版)第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于2023年6月9日终止宿松县廖华磊中医诊所医保定点刷卡资格.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3年6月19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股或宿松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反馈,联系电话:基金监管股0556-7821337,基金管理中心0556-7819331。
宿松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6月9日
为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管,更好地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医疗保障服务,经宿松县九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提出终止医保协议书面申请,根据《宿松县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文本)》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于2023年6月9日终止宿松县九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医保定点刷卡资格。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3年6月19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股或宿松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反馈,联系电话:基金监管股0556-7821337,基金管理中心0556-7819331。
宿松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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