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百姓爱心协会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728|回复: 2

3人在宿松、岳西非法猎捕野生动物 被起诉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7-9 06: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7.png
  2023年,岳西警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一违法线索:胡某涉嫌到岳西和宿松县境内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根据线索指向,办案民警立即在岳西、宿松境内开展实地调查。
  2022年8月至今,胡某通过拼多多、淘宝、微信等途径多次购买弹簧钢丝套,伙同胡某某和时某某,在未取得狩猎证的情况下,擅自到宿松、岳西境内山场使用弹簧钢丝套设陷阱猎捕野生动物,累计猎捕野生动物共36头,其中非法猎捕野猪15头、麂子11头、猪獾8头、野兔2只,经鉴定,涉案的野生动物均为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
      3名嫌疑人到案后,在充分的证据和事实面前,对猎捕野生动物的事实供认不讳,随后被岳西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近日,该案被移送岳西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发表于 2023-7-9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野猪不是已被剔除“三有”保护动物吗?(见:玉米被野猪啃食后的帖子、宿松县林业局对此的回复)而此,显然影响到对当事人犯罪事实的认定和量刑,而根据“罪行法定”原则,检方应当根据对野猪认定的变化,认真写好起诉书,免得在庭审中被被告律师当庭推翻某些指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7-11 07: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爱孤独”先生:请你看看不久前宿松县林业局的回复:《野猪已被剔除三有保护动物···》一文;顺便提醒岳西检方;如果你有同情心的话,顺便也提醒三被告:捕杀野猪不属于犯罪行为;恭请圣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发帖自律承诺|文明上网自律公约|门面版|手机版|小黑屋|宿松百姓爱心协会 ( 皖ICP备15019045号-1 )

GMT+8, 2024-6-18 22:14 , Processed in 0.021296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