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晚上11点左右,孚玉派出所民警沿宿松路徒步武装巡逻,途中发现一辆停靠在路边的轿车长时间没有熄火,从车内还隐约传来音乐声。 情况有些异常,民警迅速走过去查看,只见车内坐着两名年轻男子,在副驾驶室位置上民警发现1个银白色钢瓶气罐和多个气球。民警初步怀疑两人具有吸食“笑气”的嫌疑,随即将两人口头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询问,两人对当晚躲藏在轿车内吸食“笑气”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当晚,另一组警力对县城孚玉西路一家酒店清查中,发现一辆停靠在该酒店门口的轿车,其发动机一直处于发动状态。该轿车的反常行为,迅速引起民警的警觉。车内坐着2名年轻男子和1名年轻女子。民警通过检查,当场在车内查获大型“笑气”罐1个,以及十几个气球。 7月9日,上述5人因涉嫌非法使用危险物质,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 据了解,“笑气”,学名一氧化二氮,属于危险化学品,私自吸食“笑气”属于违法行为,并且长期吸食“笑气”可能会引起中枢神经系统损害,甚至休克、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