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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医院改建养老服务中心 公开招运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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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9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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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我县养老服务中心运营工作,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决议,待县人民医院老院区(孚玉镇人民中路93号)整体搬迁后部分现状楼宇改造为县级养老服务中心(包含民政局下属县福利院、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下同)。受县政府委托,由县民政局对该中心运营进行公开招商,诚邀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报名参加。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一)项目业主:宿松县民政局
    (二)项目名称:宿松县养老服务中心
    (三)项目地点:县人民医院老院区(孚玉镇人民中路93号)
      二、项目优势
    (一)区位优势:宿松县地处皖鄂赣三省接合部和800里皖江之首,承东启西,连南贯北。对外交通便捷,105国道、沪渝高速、合九铁路、北沿江一级公路以及63公里长江黄金水道穿境而过,合安九高铁建成通车,距合肥、武汉、南昌等城市均在两个小时车程以内,在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中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截止2022年底,户籍人口86.6万,常住人口61.26万,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2.53万人。该项目位于孚玉镇人民中路93号,地理位置在人口居住较为密集的城区中心(附地理位置简图)。
    (二)房屋建筑优势:经对该项目现有的所有房产安全鉴定,可使用的房屋建筑面积3.26万平方米(附主楼房屋结构图),可设置养老护理型床位500张以上,同步可以设置医养结合、智慧养老等养老服务功能服务。
    (三)房屋结构优势:该项目属于对原医院住院病房、检查检验功能用房进行适度改造,主要改造为护理型养老用房和医养结合功能用房,主楼抗震等级为七级,消防达到三甲医院安全标准。
      三、运营方要求
    (一)运营方须经合法登记的法人单位(企业),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拥有专业的管理和服务团队,从事养老服务3年及以上,无违法违规、失信、重大安全事故等情况。
    (二)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有意向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一个月内完成项目实地考察、制定项目运营方案并提交县民政局,县民政局根据运营方案经相关程序【邀请专业人员参与,采取审阅改造运营方案(经营理念、总体布局、投资估算、建议免费年限、运营期限等内容),并就相关内容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选取优秀运营方案报县政府审定】后,择优确定运营方。
    (三)严格按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 450-2018)、《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 37276 )、《养老机构智慧养老建设规范》(3525-2019)、《关于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委托运营工作的通知》(皖民养老函〔2022〕311号)等标准要求规范化运营。
    (四)运营方在运营前应当根据项目需要和现有建筑特点及实际情况进行改造。改造须符合整体规划、消防、抗震、项目需求、基本建设程序等相关要求。设计养老床位数不得少于500张,其中护理型养老床位不低于55%,预留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床位不少于150张(可纳入55%以内)且无条件接收县域内特困人员集中供养。
    (五)按照《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 37276 )软硬件建设标准,至少达到三级养老机构的等级标准。
    (六)该中心内可以设置门诊部(医务室),按规定仅限中心入住老年人享受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七)县民政局在县政府确定运营单位后,向运营单位发出《运营意向通知书》,运营单位收到后在15日内须根据本公告、运营方提供的并经竞争性谈判完善的方案及相关规定与县民政局签订《运营框架协议》。授权运营期限面议,本次授权运营期满后,县民政局收回全部权利,后续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与原运营方签订新的运营协议。
      四、优惠政策
    (一)向社会开放的床位比照民办养老机构享受政府运营补贴,接收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的床位比照公办养老机构享受政府运营补贴。
    (二)鼓励和支持运营方利用自身资源和服务优势,辐射周边社区,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的养老服务(包含老年助餐),连锁化托管运营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和中心敬老院、社区(村)养老服务站(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农村幸福院)、老年食堂(助餐点)、城市居民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等。
    (三)县政府根据运营方改造投入资金量减免运营承包费,具体减免年限根据资金投入情况确定。
    (四)其余优惠政策,采用“一事一议”方式,给予运营方合理合规优惠。
      真诚欢迎社会资本投入我县养老服务事业,如有投资运营意向,请到实地考察并于9月11日下午5点前并向县民政局提交运营方案,逾期不予受理。
      因我局是首次发布该类招商公告,如有不妥之处,敬请谅解,对合理化的意见建议,我局将在实际评审中充分考虑。
      联系人:杨先生,电话180-5567-0219。

      特此公告!


宿松县民政局
2023年8月8日


发表于 2023-8-10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 从事养老服务3年及以上),这一限制,就是公开限制有经济实力的实干家不得竞标,纯属霸王条款,属于人为操作不公平的操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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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10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仼何一家民营机构,不论他的所有证件再齐全,若靠贷款运营,绝对不出拾年是资不抵债,破产,倒闭,肥了自已,坑了国家,最终兜底买单是政府。
      因此,民营经济进入社会经营,靠的是自身的真金白银,若是传统的人为设置不结实际的准入条款,将有经济实力的人士反倒要望洋兴叹。这就是宿松民营经济无法振兴的症结,说真话做实事,尤其是政府必须带头做起!

点评

支持说实话,大部份养老服务机构全靠哄骗国家补贴发财,有在职干部参于其中,倒霉是早晚。  发表于 2023-8-11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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