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网民在宿松百姓论坛上发布题为《事故推卸责任,这个工地安全生产有保障没有》的贴文,引起我单位高度重视,经调查回复如下: 9月6日早上6:30,我项目部木工高进中出售木工材料给周艳南,由周艳南请随车吊货运车辆进场到我公司项目部吊装,6:50左右,我项目部塔吊司机杨胜从3#楼上吊运打包好的废旧材料下楼,由于司索信号工未及时跟进到吊物处,造成吊物与随车吊车辆挡风玻璃发生剐蹭,致挡风玻璃裂开(见发帖图)。事故发生后该车驾驶员找到我公司项目部施工办公室,我方现场人员由于不认识当事人和不了解现场情况,遂让该驾驶员叫上买卖木工材料的双方到项目部协商处理方案,货车司机说:“叫塔吊司机下来解决”并报警。当时我公司项目部人员也有言辞不当的行为。随后,宿松县公安局松滋派出所到达现场进行调解。我公司项目部表态,让其到修理厂修理,修好后告知周艳南具体的费用。下午车辆修好并在其他工地作业,未告知具体的修理费。 事发后,建设单位对我公司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教育,并进行了经济处罚,监理单位对我公司项目部下达了整改通知单,并全程监督落实情况。我项目部积极落实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督导,结合我公司项目部的现场情况进行全方位的梳理,消除安全隐患,对事件当事人予以教育和处罚,同时组织项目特种作业人员专题教育。杜绝事故发生,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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