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净化城市立面空间,让城市有“颜”有“序”,9月19日上午,县城管局依法对人民中路一处未按审批备案要求设置的广告牌进行拆除,清除了城市中的“视觉污染”,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8月21日,人民路某店经审批获得高0.85米、宽7.85米的广告牌设置许可证,但该经营户在实际设置广告牌中未按审批要求,私自加高广告牌的高度,封堵了二楼的安全出口,影响疏散逃生,存在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发现后,给该户下达了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拆除。当事人拒绝配合并通过信访方式给城管局施压,到达规定期限该户未自行整改拆除。9月19日上午,城管局依法履行告知程序,对该违规广告牌进行了拆除。 此次拆违行动,有效的打击了未按行政许可要求建设行为,在此提示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户外广告设置的相关法律规定,按照行政审批程序,合法设置户外广告,以实际行动为市民打造宜居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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