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我经常会思考一个问题,如果一个法盲成为了执法者,那么这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直到我见到了宿松城管二中队队长刘某,我得到了答案。 作为市容市序的执法者、维护者,按照程序执法本身没有什么问题,但是执法执到随心所欲,无法无天,就会成为一件很可怕的事情。无论是对于城市道路的秩序整顿还是对违法违规的建筑进行拆除都无可厚非,但是国有国法,任何法律的执行都必须遵循规章制度,若是跨过这些程序,那么执法便成了一言堂,难以让民众信服。 2023年9月20日城管二中队相关人员来到古塔路一处民房,告知屋主接到举报,此处有违规建筑,经了解,屋主的妻子因为脑内大量出血,已经成为半植物人状态,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为了方便妻子回来后,上厕所方便(因为后屋厕所太小,抱动一个150多斤的人去上厕所,非常困难,而后屋年代久远,按照相关规定,不能进行动工改造)就沿前屋外墙扩容了一个厕所,厕所最外围没有超过房檐位置,前面还有一块空地是屋主的宅基地,所建厕所没有影响市容美观,更谈不上影响道路交通,并且已经建好,厕所也没有超过宅基地范围,没有改变整体房屋结构造成安全隐患,但是既然城管认定违法建筑屋主也只能暂时听从,随后城管人员下达了一份书面通知,时限是三天内,然后便离开了。 按照《行政强制法》和《中华人们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违规建筑的强制拆除必须遵循以下程序:1.催告及公告。2.陈述申辩权 3.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 4.送达 5.执行协议 6.强制执行。 然而另人震惊的事情发生了,在9月21日早上,相关告知书下达的第二天,一天时间都可能没到的情况下,城管二中队队长刘某便带领相关执法人员携带工具到达古塔路该民房门口,在被通知人不在家的情况下,开始对建成厕所进行强制拆除,期间更是造成相关财物损毁,合规墙体遭到巨大破坏,留下巨洞,导致整个房屋对外部敞开,给屋主以及家人留下巨大的安全隐患。中间屋主家人没有阻碍他们的拆除工作,刘某连续跳过所有程序,直接对已经建成的厕所进行拆除,甚至连申诉的时间都没有给屋主(屋主已经在20号写好申请书,按国家“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改善残疾人居住条件,支持保障残疾人生活便利的相关房屋改造,推进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请求相关部门支持此次改造),如此违规违法的操作令人大跌眼睛。 拆除期间城管二中队队长刘某更是进入主屋,被屋主家人制止,刘某更是叫嚣,屋子违建,整个屋子我想进就进,你可以报警,如此行径,竟然是出自一个国家执法人员。可怜一个60岁的退伍残疾军人,小学就上了二年级,为了写一份申请同意改造的报告,又是查书,又是问人,结果申诉材料还没送上去,为了让瘫痪妻子生活稍微方便点改造的厕所就变成了一堆砖头。当天下午,屋主去到城管二中队讨要说法,让刘某解释关于违规建筑的认定标准,刘某看见屋主穿了一身的军装,竟然口出狂言,说屋主穿军装有什么了不起。能说出这种话已经证明了刘某的政治思想有巨大问题,公然瞧不起残疾退伍军人。 真不敢想象,一个法盲拿着执法权,无法无天,如此人员竟然能带领着一个执法队,由此可见,整个宿松的公务人员选拔有巨大的漏洞,建议相关部门严查,对违法违规的必须严查查办。我们已经搜集相关证据材料准备送往省厅相关部门。请相关领导重视,对出现此类问题的相关部门人员进行整顿,不要伤了民心,乱了法纪,同时造成社会恶劣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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