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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情不能“一删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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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1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这个舆情“快闪”时代,有人戏称,网络舆情的生命周期只有7天。但事实上,舆情的“降温”速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舆情处置效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既不能把网上政治问题当成一般问题,缺乏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警觉性,反应迟钝、应付消极;也不能把一般问题政治化,把舆情当敌情,简单粗暴、一删了之。
      那么,“一删了之”是出于哪些认识误区?风险又有哪些?对待网络舆情的正确姿势是什么?
      毫无疑问,重大网络舆情给地方政府带来了巨大压力,稍有不慎就可能遭遇网民的“围攻”、舆论的“拷问”,不少基层干部也因此深陷“舆情劫”。一种常见的情况,就是一些地方在舆情苗头刚出现的时候“装聋作哑”,等到事情“闹大”之后又想着“封堵删”,导致舆情失控,产生“引火烧身”的恶果。
      这反映出一些党员干部面对舆情的“本领恐慌”,从根本上来说是源于对网络舆情存在认知误区。
      误区之一:删帖是化解舆情沸点的“万能神器”。一些地方和单位把舆情视为“洪水猛兽”,避之唯恐不及,在遇到突发事件以后,第一反应便是想方设法删除负面舆情信息,把删帖当成解决实际问题,这属于典型的“掩耳盗铃”。
      网络舆情是社情民意的“风向标”和“晴雨表”,舆情处置不等于信息管控,采取简单粗暴的删堵办法容易引爆网络舆论场的“猜疑链”,造成“你越删什么,网民越信什么”,从而引发直指政府相关部门不当作为的二次舆情,留下舆情“病根”。
      误区之二:网络舆情是网民的无端“抹黑”、故意“搞事”。随着网络信息技术和社交媒体的发展,网络舆情在国家治理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方面,让网民参与公共讨论是社会进步的体现。我们不能想当然地以为,网络舆情都是负面的,网民的出发点都是恶意的,实际上很多舆情信息都能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如若一言不合就想办法删帖、屏蔽,导致社情民意通道遭遇“肠梗阻”,问计于民就成了“虚晃一枪”的花招。
      另一方面,舆情治理的最高境界其实是“治未病”。近年来,网上热点舆情发生明显“转向”,直接攻击社会体制的“显性”舆情减少,而借民生议题煽动民怨的“隐性”舆情增多,实际上是在及时发出社会预警。比如,此前有关生育的话题在社交平台引发舆论热议,紧接着各地相继出台了优化生育的政策措施。
      误区之三:网络舆情是宣传网信部门的事,与涉事部门无关。有的涉事单位和领导干部在发生舆情时一味寄希望于宣传网信部门,自己则当起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看客”,舆情“高烧不退”,负面信息处理不掉,就认为是宣传网信部门工作没做好。而事实证明,很多舆情事件的爆发都是因线下处置不当所致,尤其在一些重大敏感事件中,没有做好具体的事情,就很可能掀起舆情骇浪。
      网络舆情为什么不能“一删了之”?这与网络舆情的社会价值、舆情治理逻辑、舆论传播规律等密切相关。
      从社会价值来看,删得了帖文,删不了网民的愤怒情绪。网络舆情看似偶然,实则是现实社会矛盾和问题的直观反映。尤其是一些全民关注的焦点、敏感事件,随意删帖只会让负面舆情由星星之火迅速变成燎原之势。
      从舆情治理逻辑来看,线下处置有瑕疵,必然产生线上舆情啸聚。网络舆情从来就不是空穴来风。脱离了现实问题,舆情又如何“存活”?纵观近年来发生的多起舆情危机,许多网络舆情之所以持续发酵甚至酿成公共事件,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线下实际问题久拖未决。这一点,“浙江宣传”曾在[color=var(--weui-LINK)]《要想处置“舆情”,先要做好“事情”》中作过论述。
      从舆论传播规律来看,负面舆情靠“删帖”是删不尽的。在这个“算法+社交”叠加的时代,一张图片、一段视频在短时间内就能形成病毒式传播,再加上传播技术花样翻新、传播手段层出不穷,要想全网“消杀”,几乎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事情。曾有网友发帖反映当地道路质量问题,孰料第二天就遭遇莫名删帖,该网友接连在多个网站发帖质疑删帖行为,引起了众多网友共同声讨,最终删帖人迫于压力向网友道歉。
      总而言之,各类社交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发芽,“一删了之”很难实现,舆情处置工作也因此容易陷入“越删传播越快”的“怪圈”。
      当然,从网络治理的角度看,“删帖”作为一种方法手段本身并无褒贬之分,关键看适用的对象。删帖是很多国家实施网络监管的有效手段,在一些突发性事件中对于阻断谣言及违法有害信息内容等确实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2019年以来,中央网信办累计清理违法和不良信息200多亿条,账号近14亿个。正确地删帖,其实是推动形成良好网络生态的有力抓手。
      但若将此法当作舆情治理的“灵丹妙药”,对所谓的“负面信息”反应过度,不仅违背舆论传播规律,而且也不利于社会矛盾和问题的化解。
      所以说,对于那些威胁社会稳定、带来严重负面影响、违法违规的信息内容,删帖当然是必要的;但是对于那些网民的批评性评论,相关部门和党员干部应该有不删帖的胸怀;对于因为应对失当带来的舆情“飓风”,涉事部门也该有主动担当的勇气和魄力。说到底,不能一概而论删帖是对还是不对。
      那么,我们该怎样看待网络舆情?笔者支三招。
      比如,有解决实际问题的“金刚钻”。“存在决定意识”,问题在先,舆论在后。有了解决实际问题的“金刚钻”,才能干好舆情处突的“瓷器活”。2021年年初,山东烟台连续发生两起金矿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当地政府在全力救援的同时,迅速展开事故责任调查,依法依规对40余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有效阻止了网络舆情的进一步“感染”。
      比如,拿出“攻心”的应对办法。成功的舆情回应,总是能够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攻心为上”,直击网民最为关注的问题。网络舆论场既有“鲜花”也有“冰雹”,要想不被“冰雹”砸伤,就要走出“封删堵”的“死胡同”,主动发布的“料”给得越足,负面舆情滋生的空间也就越小。2015年轰动全国的“东方之星”沉船事件,之所以没有引起大面积的负面舆情,及时主动发声的功劳不小。
      比如,与舆情“和谐相处”。互联网既是情绪池,也是意见场,有“骂声”乃是人间常态,关键是我们应该以何种态度应对这些“骂声”,既不能“过敏”,也不能“麻木”。党委、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的新期待和新诉求是不断产生和变化的,更何况工作中有时还会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应该有包容网友批评甚至指责的雅量。既然没有舆情的“理想国”是不存在的,那么我们不妨学着和舆情“和谐相处”,认真倾听网民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发现不足、予以改进。
      舆情处置如治水,当“疏”不当“堵”,重在标本兼治。相关部门和党员干部具备与之相适应的舆情素养和应对本领才是网络舆情治理必备的“宝典”。

发表于 2023-11-12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一篇有见地的好贴:切中问题要害、指明解决问题的方法,但可惜的是,现实中事实存在的官场惰性、与民为对立面的官僚作风,很难让其改变执政作风。
     显然,删帖,其实就是不让当事人发表言论,而这些言论既有反映真实事件的、当然也有虚假、消极,甚至诋毁国家政治制度的;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那些对政治制度提出需要改进、完善的言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反国家政治制度,理由是:
    我们的宪法、法律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施行后,会因时代的变化予以修改,甚至对根本大政方针重新予以确定,例如:改革开放时;而在之前,舆情其实早有发端,只不过有人枉顾而已。
   其实,一个真正的唯物主义者并不忌讳舆情;一个有水平的政治家同样不忌讳舆情,即使对那些虚假、消极、甚至反动的舆情,他们会以事实、法律予以无可争辩的雄辩,使其原形毕露而大白于天下。
    显然,如何对待舆情,其实就是关乎执政理念的问题;有人以删帖粉饰太平,如楼主所言,其实就是掩耳盗铃的愚蠢作法;而戏词:“百姓心中有杆秤”,就是对“掩耳盗铃”的否定。
    所以,文明、开放、民主、法治的政治不需要删帖;就事论事、以理服人,才是针对负面舆情的正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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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5 03:36 | 显示全部楼层
舆情,作为民主意见收集管理以后,回复一句封存管理就大快人心了。回复一盏绿灯,标注为只能发帖人自己登录可以看到加了马赛克副本。表示还没有通过,或者表示还没有被采纳。发帖人情绪不会发酵成事件的。这一种和谐共处,也许可以。
舆情,作为非民主,具备不和谐因素时,直接回复一盏红灯。发帖人登录也看不见原稿。直接删除,不揪辫子,不扣帽子。
同类型不和谐连续扰乱和谐秩序而不自知改正的,除了红灯还另加注意二字回复,原稿直接删除。暂停一个月登录门槛。这样好比交通规则过斑马线,红灯停绿灯行。
的确不是故意伤害和谐的作文,但是字面上可能造成误解的,批注屏蔽掉一段不影响掉整个有用意思的作文。标注为“因文字使用不当,屏蔽了100个字”。
作文多处文字使用不当,影响和谐的,直接删除。不给回复。

点评

庙堂之固,在于民心所向;民心所向,现于舆论所指;无视舆论,岂非自毁根基?  发表于 2023-12-11 09:58
看来,“真实”已然成为“颜面”的牺牲品;而“共产党人最讲认真”的标榜,与此成为鲜明的对比。“真”无存,何以服民?曾经,因“真”不在,“假”满天飞,共和国及百姓因此吃的苦头还少吗?难道还要重回老路?  发表于 2023-12-11 09:50
其实、删帖,其标准显然是以“颜面”为标准:日前,鄙人撰文揭露安庆残联举行的对当事人陈某的评残过程、结论之违规、错误,均以事实为据,并无虚假;而其事理逻辑推论,基本上无懈可击,然而,楼主虽有五人阅之,删  发表于 2023-12-11 09:41
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此乃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之明举;删而闭议,掩耳盗铃否?“共和”者、“民主”者、“自由”者,何以?  发表于 2023-12-11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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