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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举报的镇党委副书记澄清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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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7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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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5月,群众在互联网平台以视频方式,举报刘某某欺骗其签订房屋拆迁合同,致使其露宿野外。经查,在某公路工程建设中,镇政府按征迁方案及相关规定,与举报人签订房屋拆迁合同,按规定向其拨付房屋拆迁补偿款、临时安置费等,并将其临时安置于本村其亲友家。后举报人向镇政府反映其新房建址地基松软,要求镇政府另行补偿地基夯实费用。因补偿地基夯实费未有明确政策依据,镇政府暂未予明确答复。宿松县纪委监委向举报人反馈了其举报不实的调查结果,并督促镇政府协商解决了其诉求。
      综上,举报刘某某的问题不属实。宿松县纪委监委经研究决定,以会议通报方式为刘某某澄清正名。

发表于 2023-11-18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宿松哪有一个叫‘’刘某某的’镇党委副书记的人呢?不公开实名,叫什么正名呢?为谁正名,为无名正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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