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孚玉镇开店的业主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被要求缴纳120元的会费,并在交付会费后收到宿松县个体民营企业孚玉分会出具的单据。 然而,早在几年前,国家相关部门就明令禁止以发放营业执照为由,向个体工商户收取会费。这一情况暴露了该协会的违规收费问题,也违反了入会自愿的原则。
据了解,宿松县个体民营企业协会在孚玉镇工商所设立分会。根据相关规定,社会团体不得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这一规定明确禁止了类似的行为,宿松县个体民营企业协会孚玉分会的设立显然违反了这一规定。 就目前的经济状况,对于个体工商户而言,已经承受了经营的种种压力,额外的会费虽然不多,但也是一种负担。尤其对于这些刚刚起步的个体民营企业来说,这笔费用就是他们迈出第一步的阻碍。同时,这种强制性的入会行为也严重违背了入会自愿的原则。 希望,宿松县个体民营企业协会秉持诚信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要通过强制或变相欺诈的手段获取不当利益。同时,也希望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能为广大个体民营企业发声,以此维护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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