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松交警大队科技股工作人员在筛选交通违法信息时,发现一辆号牌为“鄂JD6F7*”的棕色开瑞牌面包车存在多起交通违法行为,但车牌信息与车辆档案存在明显差异。民警通过科技手段,发现 “鄂JD6F7*”号车实际号牌为“鄂JD0F7*”,车辆驾驶人存在使用变造号牌嫌疑,遂对车辆进行布控。 11月24日11时许,鄂JD0F7*号车在经过宿松县某卡口时被预警,该大队指挥中心立即指令预警卡口周边的交警一中队、四中队进行设卡拦截。但该车在卡口预警后一直没有最新的轨迹信息。该大队随即增派科技股和一中队警力前往该区域进行搜索。30分钟后,在孚玉镇联盟村一处池塘边将涉嫌变造号牌的鄂JD0F7*车查获。民警在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其车上有吸铁式“6”、“8”字样号牌各2个,并发现一把管制器具。 据了解,鄂JD0F7*号车驾驶员陈某野(湖北省蕲春县人)在10月16日、31日凌晨在宿松县境内反复使用吸铁式“6”字样号牌将其车辆号牌中的数字“0”变成“6”,以达到逃避电子眼抓拍的目的,不想聪明反被聪明误。 针对陈某野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暂扣了鄂JD0F7*号车,对吸铁式“6”、“8”字样号牌进行了收缴。陈某野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行为将面临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并将交通违法一次记12分。对其涉嫌非法携带管制器具的行为移交孚玉派出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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