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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10户商家经营病死猪肉制品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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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3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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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宿松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张桂保、洪凯、吴晨新、黄和、朱启华、石丙华、张东强、徐云霞、胡宿、高性群、经营病死猪肉制品(假羊排),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七项及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宿松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同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警告和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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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客 + 10 + 10 + 10 + 10 这种人不如病死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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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4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恶可恨的商家,你真缺徳,你家所有亲朋都不敢与你来彺,你想钱不顾人性,病死猪制品也能卖?钱虽然是个好东西,也要考虑到要子孙后代兴旺发达呀!
     宿松市监局不再用‘’某某‘’,而对其实名曝光恶名丑行的监管向前透明了一步,值得赞扬执法的公正和信任,但仅以警告和罚款不足以震慑其恶行,应依法依规提交捡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以投毒罪处以严刑才平民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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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4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大的事情,危害公众健康的事情,没有良心的人,危害人的身体健康,应该负刑事责任,并且深查供应链,说不定是一个大案,不能简单的罚款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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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5 07: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经商的可耻人,确实比病死猪还毒,就是个有毒的病死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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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5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宿松人民强烈呼吁查处,这种检查必须常态化,各饭店、酒店、食品外卖店、宾馆、奶茶店要重点检查管控,应该公布这些店家的店面位置,坑害老百姓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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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5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经营病死猪,肉制品,--(假羊排)。不同于销售病死猪肉。
经营假羊排,是造假,外加有毒有害物--病死猪。其罪过不轻。
销售病死猪肉,就要从哪一个环节失控查起,寻查病死猪肉怎样进入了消费市场。打蛇要打蛇七寸。抓问题要抓问题的实质。
我们普通老百姓买肉者来说,因为都是四下分散的人,而不是指定到哪一个固定的而且知名的屠宰店去购买猪肉,对犯科经营假羊排者点名与不点名关心不多。要关心的是,吃了病死猪肉,吃了病死猪肉制品,会产生多大危害;有危害了怎样救护。希望那些被发现的病死猪肉,顺藤摸瓜搜寻隐藏的那些病死猪肉,怎样销毁处理掉了。而不希望是作特价促销了。
对那些经营假羊排,(病死猪肉制品),的经营者,做了什么大多么小的处罚,关心不多。因为那是法治管理职责人要关心的事。
我们百姓关心的是,那些执勤发现者,那些执行处理见成效者,有没有获得奖赏。因为给不给他们多少奖赏,可以预测猪肉市场有多少安全性。猪肉市场安全,是直接地和或间接地,而且是持久有效地保障和维护消费者的利益的。

点评

仔细看路遥的“回复”,令人有些费解:“经营病死猪、肉制品,不同于销售病死猪肉”,啥意思? “····有没有获得奖赏····可以预测猪肉市场有多少安全性”,难道发现并举报销售病死猪肉的,是那些处理者?没   发表于 2024-1-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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