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江苏南京雨花台区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事故,火灾造成15人遇难,44人住院治疗。事后经相关部门调查,火灾为6栋建筑地面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处起火引发。 南京重大火灾造成的后果,让人十分痛心。作为宿松县水岸国际的住户为此不得不站出来说几句,我们小区不少电瓶车经常性的进楼入户的停放在电梯口,每天回家电瓶车挡路几乎寸步难行,此类情况不是偶然个例,基本上全年都是这样。有时我们也想过,该处一旦有电瓶车起火,这个楼梯口是不是立即被火封路,楼上的居民将如何逃生? 随眼看去,每个单元都张贴了“楼道内禁止停放电动车”的宣传,但有些居民就是假装没看见,而物业管理似乎也是任由其乱停乱放,几乎没有劝阻和管理,有些电瓶车竟然停放在消防设施边,连消防水箱和灭火器都给挡住了,这些不起眼的做法,给防火安全带来了极大的不安全。 2021年8月1日,我国正式施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定》明确指出,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既有法规,就该认真执行,为了公共安全,为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的执法管理部门就应该加强检查、监督,我们的物业就应尽职尽责的管起来,以此消除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