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至3日,宿松法院集中开展“徽动执行”护航发展专项执行行动,加大对涉民生案件、金融债权等案件执行力度,严厉打击“拖、躲、逃、赖”等拒执行为,化解矛盾纠纷。 清晨6点半,26名执行干警随即闻令而动,冒着大雨按计划兵分五路开展执行行动。此次执行行动邀请了两名人大代表到现场见证监督执行。
刘某与张某借款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后,张某未及时履行,刘某遂于2024年3月向我院申请执行,执行前一天申请人向法院告知其位置,执行当日上门后,经过执行法官释法说理,被执行人当场给付1.8万元案款,案件执行完毕。 张某与刘某机动车交通事故一案,执行阶段向张某送达执行文书后,张某未向法院申报财产也不与执行法官联系。将张某拘传到院后,张某一直辩称自己没有履行能力。鉴于刘某的行为,执行干警向刘某释明法律后果后,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刘某与陈某借款合同一案,因陈某未及时还款向法院起诉,经过法院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经法院确认。但到期后陈某未按协议履行,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刘某拘传到院后,执行法官通知陈某来院与刘某处理案件。因陈某与刘某一直相识,在执行法官的释法说理下,陈某当场给付1万元,剩余2万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此次“徽动执行”护航发展专项集中执行行动中,共出动警力50人次,警车27驾次,拘传24人,司法拘留5人,执行和解11件,和解100余万元,执行完毕4件,执行到位33余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