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秩序是城市的“窗口”。为进一步优化城乡道路交通环境,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宿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电动车交通秩序整治行动。重点查纠骑行电动车不戴头盔、逆向行驶、违法载人、违法安装车篷等交通违法行为。并设立曝光台,对典型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是道路交通中比较严重的一种主观交通违法行为,侵犯了他人路权,扰乱了交通秩序,影响了非机动车道通行效率,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电动车驾驶人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机动车走机动车道,非机动车走非机动车道的规定通行,切勿为了抄近路逆向行驶。电动车逆向行驶可处50元以下罚款;未佩戴头盔可处2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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