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百姓爱心协会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1205|回复: 109

论HJANX的“饶人少些抬杠,慎言甚于防川饶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6-11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HJANX,我之前只看贴,不发表言论,本论坛的贴我大部分都看过,对你的言论我不敢苟同。说几句你别生气的话:你喜欢评价别人,讽刺别人,用别人的言论来讨论话题,更用你那无法证明来源消息的论点打击别人。以博得你那里高深文化功底的优越感,你的帖子大部分是隐隐约约,指桑骂槐式的讨论一位“炮手老江,我看过他的帖子和你们之间的对话,对于炮手我的评价:性情中人,敢说敢当,不完美,但属于浑水中的一股清流(敢于揭露生活中不平等,不公平,不合理的实物),因为大部分的人都明哲保身,随波逐流。
      我呼吁HJAN先生,如果你喜欢写文章,写随笔,请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或者身边可追溯的事迹,否则将适得其反,因为你用挖苦别人,看别人笑话的形式来获得你的成就感、并不能显示你的高尚。我看了“炮手老江的帖子,大部分都是写自己亲身经历或曝光一些社会问题”,对与否自在人心,我们可以把他老江的帖子看作一个普通百姓对于人生的回忆,对于社会不公的呐喊,很遗憾HJANX先生你却看不到普通老百姓的无助无靠,你却处处打击和嘲讽别人。或许你曾经作为体制内的人无法感受这种无助。
       综上所述,你“饶人少些抬杠,慎言甚于防川饶人”你这篇帖子完全就是指桑骂槐说炮手老江,你整篇帖子内容1,2,4段不知道你从何而来,又如何而证?暂不论,你第3段“3、女儿生病了,签了捐献器官承诺书,也不顾疾病隐私,亲自发帖赞美女儿的优良品德”,冒昧问一下先生,这段不应该赞美吗?仅此一点炮手老江就是一个平凡伟大的父亲,自己的孩子在自己身体健康的时候将自己的身体签约无偿交给国家医疗机构,做医疗研究,造福社会,这不高尚吗?不值得赞美吗?
       请问HJANX先生作为一个有优良家风,政治正确,文化高深的你,你愿意你或你的家人把身体无偿捐献给国家医疗机构做研究吗?如果做不到不要轻易嘲弄别人,有机会也多写写自己的往事,囧事,不公平事,这些是大众的人生。作为一个论坛观众,今天写的有些多了,如有冒犯请你谅解...

发表于 2024-6-12 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一位同志,我相信你的建议是好事。不过,请不要因为我跟网上某个老朋友有过较多的发帖交谈,一不小心,极少数时候用词难免有不当之处,你就认为我其他都是不当的。也不要把其他事情加给你想象中的人身上。比如共四个内容,如你所说,你上网浏览,就占124三项不知从何说起。既然四项占三项不是与你指的人相关。说明四项你强加给他,Y则不是我的错。如你所说,对某个事情,应该说是对的,则不能算我指桑骂槐。只能说是我认为的慎言错了,相反应该不考虑他人疾病隐私,应该更详细地广而告之,暴露疾病隐私。说实在的,我坚持认为那样不好些。
如你指代的人,受你尊敬,那么你最好不要把不妥当的事加给他身上,他会不高兴你讲的。

也许,你是想知道那三项发帖在哪里了。百姓论坛不公布,或者发帖人自己设置了权限,使你看不到了。也就等于不必要你知道。
就你对不上号的那三项事情,你最好不要去询问人家,核对一番。不才我认为,如果你那样,人家以为你是在挑拨。反而对你的建议质疑起意义来,就事与愿违了。
若有不同看法,你可以留言板上细说。论坛留言板可以就事论事交谈的。
再见!

点评

(接前)并不是完全因为先生的直言,而是炮手对现实的无奈感到的悲哀;虽然有人仍然自我感觉良好而沾沾自喜,犹如曾经那个“万岁”响切神州大地的年代的愚蠢和疯狂。  发表于 2024-6-12 07:41
(接前)的走狗德性、文笔刁钻的文痞惯技;即使针对这个“HJANX”的这一次回复,可以说,人们也可以看出匹夫顾左而言他、貌似接受而实际上狡辩的文痞德性。朋友,炮手含泪感谢您的夸奖;之所以含泪,其实并不是因为  发表于 2024-6-12 07:33
(接前)也就是之前自称为“路遥何日回家”的人并没有成见,甚至还对他那些海阔天空般的炫耀有些佩服,但是,他那毫无正义可言的显摆、自以为是的任性、牵强附会的批评、逻辑荒谬的推理,使我看清了其“政治正确”  发表于 2024-6-12 07:23
显然,当文学遇到现实中的政治、当文学的灵魂遇到现实中的虚伪,文学多是被玷污、强奸了;而这些施暴者,既有官僚,也有那些官僚们的追随者;显然,我的这位朋友也看清了这一点。平心而论,我开始对这个“HJANX”  发表于 2024-6-12 07:1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6-12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HJANX先生:这是你的原话“请不要因为我跟网上某个老朋友有过较多的发帖交谈,一不小心,极少数时候用词难免有不当之处,你就认为我其他都是不当的。也不要把其他事情加给你想象中的人身上。比如共四个内容,如你所说,你上网浏览,就占124三项不知从何说起。既然四项占三项不是与你指的人相关。说明四项你强加给他,Y则不是我的错。如你所说,对某个事情,应该说是对的,则不能算我指桑骂槐”。
      我本不想回帖,只想做观众,你敢发誓“饶人少些抬杠,慎言甚于防川饶人”你这篇帖子1、2、3、4内容不是隐晦的说炮手老江吗?凡论坛看过你和老江的帖子,我相信大部分论坛观众都知道你在指桑骂槐,论坛里面也有许多正义人士,比如张学久先生,心系家乡,揭露社会丑恶现象,还有很多志愿者,出钱出力帮扶困难群体,也有像炮手老江这样一些人,抒发情感,吟诗绘画,回忆过往或遇事不平一声吼。不知道先生自认为属于那类或不在以上类里面。
     HJANX先生你在上面的回帖中即承认又否认,又避重就轻,你第3段“3、女儿生病了,签了捐献器官承诺书,也不顾疾病隐私,亲自发帖赞美女儿的优良品德”,冒昧问一下先生,这段不应该赞美吗?仅此一点炮手老江就是一个平凡伟大的父亲,自己的孩子在自己身体健康的时候将自己的身体签约无偿交给国家医疗机构,做医疗研究,造福社会,这不高尚吗?不值得赞美吗?先生你和你的家人愿意捐献身体给国家吗?敢问先生你连这种高尚的事情都要说人家,实在不应该,也很可怕...

点评

其实,根据“他乡”先生的陈述,先生完全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对路遥一伙给予严重警告,以防范于未然。看来,路遥自称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一只羊,但事实证明:其实他是一条披着羊皮的恶狼。  发表于 2024-7-8 07:37
近日,“他乡”先生披露了他受到路遥一伙的威胁,其甚至扬言“找的他乡家很简单”;我想:正是因为他乡先生以第三人的立场,评论了山人与路遥历来的唇枪舌战,因而使得匹夫多年经验的人设崩塌:一个十足的文痞暴露  发表于 2024-7-7 07:38
(接前)有错;看来,匹夫那些卑鄙的文痞德性、惯技,已是炉火纯青,可以称得上是“文化革命领导小组大学”最杰出、最得意的门生了,因为,匹夫的这些表演,均可以从文革中那些典范文字狱中得到印证。  发表于 2024-6-23 15:47
显然,路遥匹夫又在此作反打一扒的无耻抵赖:明明是路遥匹夫无由、无耻爆料了炮手女儿关于捐献器官之事,以借此讥讽山人,而今,这个无耻的家伙居然就“他乡”指责路遥匹夫的这一恶举,反而据此反诬是“他乡”先生  发表于 2024-6-23 15:38
虽然,匹夫那句“民怨于下而官畏于上”归结于貌似庄严、神圣、超越常规权利的“信访工作条例”中的那条“属地管理”原则,那问你匹夫:在“属地管理”出台之前,难道那些怨声载道、民怨冲天的冤假错案就没有吗?  发表于 2024-6-23 14:4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6-20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HJANX先生:我看论坛炮手老江称呼你为“路遥”,我且称呼你 HJANX先生,因为我并不知道你是不是路遥,观你和炮手老江在我贴下留言,我有一事很不明白,还请 HJANX指点。炮手老江谈论的是自己家事,自己亲身经历的事件,不论对错,他对事件有发言权。纵观整个以上帖子及过往你和炮手老江的帖子,显示你从来都是一个旁观者,并没有亲身经历他炮手老江的所有事件,但你却言辞凿凿的提出各种自我揣摩的论述,这合适吗?
      难道你是某个利益相关写手、或是匿名的利益相关之人,论坛中没有任何一个人像你这样去否认别人的事情,毕竟你不是参与者,没有发言权,除非你就是他事件中某个匿名利益相关人...

点评

更正:此点评的首评在上一段落。  发表于 2024-7-7 07:50
(接前),十有八九定是路遥一伙所为;而公安机关则首先应当将路遥列为重大嫌疑犯。  发表于 2024-7-7 07:47
(接前)在人们面前;如此令路遥匹夫愤然恼羞成怒,私底下竟然对他乡先生予以恫吓;对此,人们有理由认为:路遥不仅仅是一个文痞,还是一个惯于用黑帮手段的流氓,所以,炮手提醒大家:如果今后“他乡”遭遇不测  发表于 2024-7-7 07:44
(接前)牵强附会、逻辑混乱的文字中。据此,我想:是不是匹夫有人在公安系统当差,非法收集、非法公布炮手亲属的信息;如是,路遥匹夫及其同伙就显得更卑鄙无耻了。  发表于 2024-7-3 20:07
(接前)并且,炮手的异父异母的哥哥张忠昌、弟弟张忠录、已故的胞弟江晓风,隔房姐夫刘启明,这些人从未出现在炮手在论坛发表的帖子中,然而,这个居心叵测的路遥匹夫,居然可以“如数家珍”道出,而罗织与匹夫那  发表于 2024-7-3 20:0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发帖自律承诺|文明上网自律公约|门面版|手机版|小黑屋|宿松百姓爱心协会 ( 皖ICP备15019045号-1 )

GMT+8, 2024-11-25 04:32 , Processed in 0.021880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