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百姓爱心协会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407|回复: 0

宿松公开宣判两起环境资源犯罪案件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8-16 07: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png
      8月15日是第二个全国生态日,宿松法院组织开展“全国生态日”法治宣传活动,并公开宣判两起环境资源犯罪案件,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2024年4月,陈某某、曹某分别在某水域使用背负式电鱼器非法捕捞水产品。经监管部门认定两人捕捞的方式属于禁用方法,捕鱼的水域均属于禁渔区且系禁渔期。
      选择8月15日集中宣判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充分彰显了宿松法院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保护蓝天碧水的坚定决心,实现了精准打击犯罪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双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发帖自律承诺|文明上网自律公约|门面版|手机版|小黑屋|宿松百姓爱心协会 ( 皖ICP备15019045号-1 )

GMT+8, 2024-11-25 05:54 , Processed in 0.024180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