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百姓爱心协会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278|回复: 0

宿松拟吊销月明新型材料等6家企业营业执照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5-1-11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宿松县月明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

本局于2025年1月10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拟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因通过登记地址和电话无法联系,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内容见附件。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附件1:拟吊销企业名单及处罚告知书文号

附件2:拟吊销企业行政处罚告知书

联系人:朱良星、黄浩然     联系电话:0556-7861385

联系地址:宿松县许岭镇社区东路56号

4.png

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0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发帖自律承诺|文明上网自律公约|门面版|手机版|小黑屋|宿松百姓爱心协会 ( 皖ICP备15019045号-1 )

GMT+8, 2025-2-5 17:58 , Processed in 0.024738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