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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城管回应:园林广场广场舞噪音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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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9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市民:您好!
      您反映“园林广场噪音”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查:您反映的“园林广场近期每日05:00起有人员使用音响进行广场舞活动,噪音扰民情况严重”情况属实。

      6月4日上午,我局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找到各支广场舞队负责人,宣传《安庆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要求其每天早晨6:30之前不得跳广场舞,中午和晚上控制广场播放音乐音量,避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同时,在高、中考期间停止广场舞活动,各负责人表示大力支持。
      因林园广场的管理职能是由我县住建局相关部门行使,我局已经将情况反馈至住建局市政工程管理处,要求加强物业管理公司的责任,提高管理水平。

      下一步,我局执法人员及错时值班人员将加强该区域的巡查管控力度,如再次发现噪音扰民问题将依法进行处置。以上是我局对留言反映问题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们联系(0556-7821120)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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