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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维护教育公平,自今年秋季学期起,宿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起始年级将全面实行“阳光分班”。 根据规定,各义务教育学校“阳光分班”需确保各班在生源、学位、性别、师资、教育教学资源等方面基本均衡。严禁通过组织入学考试、面试等方式进行分班,严禁举办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形式的特殊班级。各校应按照学生、任课教师团队“双随机”原则,先随机确定学生、后随机确定任课教师团队方式组建班级,确保各班级生源、师资基本均衡,彰显教育公平。 分班后学生不得随意调整,特殊情况需调整的,学校需制定调整方案并报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过程须严格遵循全面公开、科学均衡、随机公平的原则。后期补录或转入的学生按照“阳光分班”要求,原则上随机安排到同年级学生数相对较少的班级。 “阳光分班”坚持全面公开,分班过程须邀请一定比例的家长、教师代表全程参与现场监督。分班结果现场公布,并于当天第一时间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