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居民以家中孩童身体不适、无法进食需使用注射器为由,前往村卫生室以每支1元的价格购买了两支注射器。随后,该居民投诉村卫生室不得销售医疗器械并提出索赔要求。 宿松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依法开展调查核实。经查,该村卫生室确实存在向投诉人出售两只注射器的情况。执法人员深入了解了事件背景和具体细节,并对涉事卫生室的资质、经营范围以及涉事医疗器械的来源等进行了全面核查。 在处置过程中,执法人员注意到投诉人购买动机存疑(声称因孩童不适却仅购买极少量)、购买过程中刻意引导、购买后迅速转向投诉索赔,其行为模式与正常消费维权明显不符,更符合以牟利为目的的“职业索赔”特征。 针对此情况,宿松县市场监管局坚持依法行政与过罚相当原则,进行了综合研判。明确村卫生室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向特定求助人员出售极少量应急所需的医疗器械(注射器),虽在经营行为规范性上存在可指导改进之处,但其主观恶意和社会危害性显著轻微,与无证经营、大规模销售伪劣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有本质区别。其次审视投诉动机,投诉人并非以正常消费和使用为目的,而是利用基层医疗机构可能存在的管理细微疏漏,通过预设陷阱、夸大问题等方式,意图通过投诉举报途径获取高额赔偿,其行为已偏离了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初衷。 基于以上判断,执法人员对投诉作出了对村卫生室负责人进行了普法宣传和行政指导,明确指出其应规范医疗器械的管理和使用,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的妥善处理。另一方面,依法认定投诉人的索赔要求缺乏正当合理基础,不予支持,并对其行为性质进行了必要的警示和教育,有效遏制了利用轻微违规进行恶意索赔的势头。 此次事件的处理,是该局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宽容审慎的监管环境的具体体现。未来将坚决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但对试图钻法律空子,借“打假”之名、行“索赔”之实的扰乱市场秩序、浪费行政资源的“职业索赔”行为,将加强甄别、依法规制,避免“小错大赔”“小过重罚”。同时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提升对恶意投诉的识别与处置能力,为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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