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近日,张某龙、江某林、张某生在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到泊湖程岭乡附近水域用丝网捕鱼。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宿松农业农村局依据《渔业行政处罚规定》第八条之规定,依法对张某龙处以罚款3000元、江某林、张某生分别罚款2000元的处罚。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发帖自律承诺|文明上网自律公约|门面版|手机版|小黑屋|宿松百姓爱心协会 ( 皖ICP备15019045号-1 )
GMT+8, 2025-12-1 16:56 , Processed in 0.032432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