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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返还朱某被骗资金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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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5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3年10月27日,朱某在网上下载一个陌生APP软件看黄色视频,APP内客服以充值会员才可以观看视频为由诱导朱某进行转账。
      后宿松县公安局根据朱某被骗资金流向依法冻结1102***********6247(户名:江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冻结金额92259.42元。  
      现朱某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由于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照时间戳无法直接溯源被骗人,按照比例返还计算公式计算,拟定给本案被骗人朱某办理资金返还19913.00元。  
      涉及与本案涉案账户的被骗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自公示后三十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宿松县反诈中心办理
     联系人:张警官、黄警官
     地址:安庆市宿松县孚玉西路宿松县公安局反诈中心
     电话:0556-7915110)


宿松县公安局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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