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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密!!宿松国土资源局城关分局副局长侵占国有用地建豪宅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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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8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2-2-7 00:30 上传





    国土局长之所以能侵占国有用地建豪宅,那是因为局长和交通局财务科长马科长合作,欺上瞒下、巧立名目,局长以帮马科长违规办理土地证为条件换取由交通局马科长使用的国有用地来建豪宅。




                 



    大家请看,为什么五里乡政府的土地证是和乡政府无关的个人向国土资源局城关分局交纳办证费20多万元呢!个人怎么能代替政府交费?而且连乡政府都不知道这回事,至今乡政府也没拿到土地证,证在马科长手上,如果不是局长特权,那马科长个人怎么可能未经过政府授权就能领取乡政府的土地证呢?一出手就是几十万,交通局马科长真是有钱的,怪不得有人喊她财神!大家再看;此土地未建设前的卫星地图,图上红框框里是现在局长建豪宅的面积,里面的黄框框是以前福利印刷厂的面积(印刷厂的面积局长买下了),多余的都是侵占的,他们以为毁了界址就能消灭证据,没想到不小心被我看见了卫星行拍的地图,还正好是建豪宅前的地图!



                 


    马科长还有更牛的呢!小弟曾随两名记者去过五里乡政府调查此事,可乡政府含糊其词,只字不题,就回答说县里的某领导过问过此事,说该领导要调解此事。而后就发生了更想不通的事情了,马科长起诉乡政府,要求赔偿她个人850万元???该土地的权属是五里乡政府的,她一个交通局财务科长真的是手腕通天了?就因为国土局局长给她办理了土地使用证?正在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有心之人向我透漏,说马科长在一开发商那说她已经找到了某县级领导和五里乡政府商量了,由马出面起诉乡政府,乡政府应诉!马科长和乡政府以达成默契了,不是得地就是得钱。去法院起诉只不过是个取得合法的手段而已,而且法院她也打通了,打官司不就多花点钱吗。

     大家现在不难想象结果是什么样子吧!原来他们之所以看中此块土地是因为县人民路将从该地上贯穿。这就是传说中的官官相卫吧,眼看这么大块国有用地就要进入她马财神的腰包了。看到这大家是不是有如梗在喉的感觉??大家放心,小弟已经联系了几家平面媒体,他们对这事很感兴趣,本人正在整理材料,我还就不信如此张狂的人竟然将政府、法律和民众玩弄与鼓掌之间没人管得了。

     如果有知内情的热心人,请把相关材料直接发到我邮箱里。wlxiaomin110@sina.com 我绝对给你保密,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12-2-8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宿松呀宿松你真的让不爱你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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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8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情况?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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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8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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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8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情况我了解一点,楼主所说的马科长用地一说,该地原为五里乡农科队用地。自从五里与孚玉分开以后,孚玉镇为照顾五里乡的经济落后现状,将原生产经营的农科队生产场地留给五里乡。后该地开发,周围老百姓以种菜、开荒为名进行侵占。五里乡无奈,请人将该块地皮进行围墙,遭到骚扰和围攻,导致大量土地流失。万般无奈之下,将此块土地转让给马科长。作为当时的乡级政府,受政府委托内设土管所,有权处理该块土地的经营权。后来,土地管理部门收编以后,取消了这项权力。
至于帖中说到的城管分局副局长,这个副局,说话不如的放屁的人,一问就知道,有这种本事与他们纠葛?楼主的用意在那里?别也是因为利益冲突制造舆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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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8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揭露,最好先引起网络哗然然后纪委立案,要提醒的是城关分局局长陈虎应该是关键角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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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8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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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8 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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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8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时刻关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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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8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神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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