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百姓爱心协会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22247|回复: 68

宿松五里车祸 、死者哥哥笔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3-10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府,求求你让我妹,妹夫早点入土为安,让我家人早点回家





     两条人命,竟冷笑一对

                            可怜我伯母当场晕倒




                                    人民警察,我相信你一定会以人为本


          本人是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千岭乡人,2012年03月04日晚九点左右,在宿松县五里加油站附近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三死一伤,其中竟有一尸两命,万分不幸,死者竟是我的亲妹妹和刚刚认亲不久的妹夫,最可怜的是我那还未曾成型的小外甥就这样胎死腹中,悲惨至极,苍天犹怜,见者无人不痛心落泪!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小妹,妹夫是在鑫克制衣厂工作,那天正逢周日,天下大雨,小妹没上班,妹夫加班完毕,二人去县城吃饭,顺便买点零食,回来的时侯,二人打着雨伞走在路边上,身后也走着一对夫妻,突然,一辆悦达起亚越野式轿车从后面冲来,将小妹身后二人撞伤,随后又将我小妹撞到,头颅撞裂,满脸是血,最可怜的是我妹夫,被撞到60米外的一堆沙子上,撞倒人后,司机想逃跑,竟然飞过一个2-3米宽,一人高的水沟,可见速度之快,难以想象。可能苍天有眼,车子飞过去后跑不动了,司机下车打算逃跑,被鑫克制衣厂的经理们当场抓获,并且很明显闻到了他身上的酒味,送交警大队检查后酒精测试达到261,后经安庆市血检测试,血液酒精达224之多,明显醉驾。
  事故后,我小妹和妹夫的尸体就在雨中淋洒,在未经抢救,未开死亡证明,未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直接被送往殡仪馆,放到冰库里,可怜小妹死后还要受这等罪,作为受害者家属我痛哭万分。闻讯后,父母便泣不成声,只知道嘴里念叨着“我的儿啊,我的心啊,妈回来看你了啊”,因为马上要研究生面试,父亲怕打扰我学习,本不打算告诉我,但我与小妹确是一根肠子里出来的啊,母亲不忍,随后叫小舅从宁波开车到合肥,带上我与女友二人回家奔丧,闻讯之后,我无法控制自己的感情,眼泪湿透了衣襟。
  我们到家之时,已是3月5日早上8点钟,家中亲友早已在事故现场冒了倾盆大雨等了一晚上,后来我们去了殡仪馆,小妹的尸体从冰库拉出来时,眼睛是睁着的,我看的最清楚,因为是我亲自将她的双眼抹下,可能小妹不愿如此冤死,我抹了三次,都没能将眼皮完全抹下,我能清楚地感受到摸着小妹冰冷的尸体是什么样的感觉,她的手已经完全僵硬,很难掰开,小妹头颅部分开裂,脸上全是鲜血,惨不忍睹,母亲看完当场不省人事,被送往医院。看到我妹夫的尸体时,他双眼紧闭,我知道他是因为有小妹陪着他才这样的,生不能做夫妻,做鬼也要在一起。
        后来我们找到交警大队,从事发之日到第三天都还没见到肇事者或者肇事者家属前来赔礼道歉,交警大队的领导还在给我们打擦边球,说是等事故认定最起码要10天左右,然后就说去开会了,不是我们不相信政府,只是,事不宜迟,死者还放在冰库里,心中实在不忍,我只希望政府部门给我们一个公平正义的交代,能帮我们尽快的解决。听到死讯,我叔叔伯伯,亲戚朋友都是从外地赶来奔丧的,还等着我小妹和妹夫的尸体能早点入殓下葬。
          在事发第四日,说好肇事者家属与我方死者家属在下午2:30见面调解,我父母亲戚,叔叔伯伯等到3:00都不见人影,我们作为死者家属,难以忍耐心中愤怒,只好冒着倾盆大雨去请县政府为我们做主,无奈在雨中等候多时,并无结果,心中万分无奈,无助,妹夫厂里员工出于同情,自愿帮助我们说话,就在雨中任雨水倾洒,等待处理。后来实在是看不惯,只好说去堵高速,其实武警早已设防,果然,厂里员工见状,一时情急,想冲过去,就这样的冲撞中,公安局抓住了我们8个人,看到这样的情况,我妹婿母亲一时急火攻心,难以忍受心中的悲痛,当场晕倒过去。警察局长当场宣布,只要我们疏散人群,晚上21点立刻放人,我们相信政府,相信他们会理解我们只是一时情急,无以抒发心中的悲痛。我等到晚上10点都不见放人,后来家里通知说明天早上9:00放人,到了次日下午竟然来通知叫我们送被子去,表哥已经由留滞变成拘留,可怜我女友感冒高烧也没放出,说是送到了安庆看守所。
        作为死者的家属,我已经不知道如何来抒发心中的悲痛,我们本是家里死了亲人,现在还有家人被抓,妹妹,妹婿尸骨未寒,我只能相信政府,请求你们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放我们一条生路,放了我的亲人朋友,让他们早点回家,为死者伸冤,让逝者早点入土为安!

  

  安庆论坛http://www.cn0556.com/
  安徽论坛http://bbs.anhui.cc/







发表于 2012-3-11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帖写得还算客观真实,没有过大的渲染修饰,不愧是研究生写的,有觉悟。
      前半段的交通肇事,令人心痛,也让人愤恨,几条鲜活的生命被一个酒鬼瞬间消失,死者家属悲痛欲绝,世人同情。对于交通肇事者,尤其是醉驾肇事,应依法处理。目前我国的司法救助体系不够完善,对于赔付不到位的犯罪嫌疑人,判几年徒刑了事,受害人家里生活却非常困难,出现犯罪分子家的日子比受害人家的日子好过多了的情况,这个社会怎么和谐?人们怎么能相信ZF?当下的宿松,甚至是全国,要么超标准赔付各种费用(例如温州动车事故一再提升赔付金额),要么以命抵命,人们心里才平衡。家里劳力被撞死了,留下老小,既得不到充裕的金钱赔付,ZF又不能解决实际困难,这算什么呀?法与现实脱节!
      后半段,家人、亲朋、厂里同事等人,聚集在一起堵路,还冲撞警察人墙去堵高速,目的是希望引起社会的重视,使事情尽快妥善解决,想法是好的。岂不知你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侵犯了他人、社会利益,许多接送孩子的家长有苦说不出,堵塞交通、冲撞机关部门,极端地说,为了自己利益可以不择手段,行吗?使用非法手段维护自己合法利益也是要受到处理的,那种动不动来硬的、横的、非法的“堵”,最终必将自食其果!
      总之,我赞成楼主的说法,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对被关者从轻发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0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18:}看得眼泪掉了下来。安慰的话就不说了。期待早日有结果。死者早日入土为安。去属于他们的天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0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情况属实,那就太过分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0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0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此文,不是一句悲愤就能形容的。太可恶了!!

但是堵高速路是欠思考之举,这样太危险了,还容易引起交通事故,后果更不堪设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0 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淡定!
        奉劝LZ:发这样帖子,不但于事无补,而且……
        受害者同样不可以违法——有理不在高声!
       既然您将参加研究生面试,必受过高等教育。堵路、堵政府大门,全是无知者行为——你没有制止亲属,书白念了。
        法治社会,朗朗乾坤!
       智者——会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惨-案已经发生。肇事者、政府……谁都不希望发生这样的事情。
       不要把有理事情搞成无理事情。
       我被毛-局长雇凶打断肋骨,派出所三天不做笔录,刑警队半年不破案、甚至放走网上逃犯……我开武馆出身,叫个一百痞子,同样打断毛-局长肋骨不是什么难事,何况自己有个不成器的儿子。虽然主犯毛-局长至今开着奥迪皖H87777逍遥法外,至少,他妻舅作为替罪羊为他坐了好几个月牢,还有四名凶手陪坐,赔了我25万不说,赔程鹏他们的坐牢费也是天文数字。并且,不把毛-局长送进监狱我不会罢休,除非到了山穷水尽,我才会采取过激行为。
        上策——依法维权

点评

都是潘传六不作为,才容得你把你儿子引以为荣,没看到张明叫,到天天看到斗士狂呼乱喊号丧,还真是有理不在声搞  发表于 2012-3-10 22:1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0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围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0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梅念雪 发表于 2012-3-10 14:18
如果情况属实,那就太过分了

直接上告到中央连交警队一起告太惨忍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0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都不进行抢救就拉到殡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0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发帖自律承诺|文明上网自律公约|门面版|手机版|小黑屋|宿松百姓爱心协会 ( 皖ICP备15019045号-1 )

GMT+8, 2024-4-25 15:07 , Processed in 0.023287 second(s), 2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