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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为医闹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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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5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月21日清晨,程岭乡櫈莲村59岁农民何某某,独身一人,因肺心病晚期,在程岭乡医院医治无效死亡。何死亡后,其三兄弟到医院闹事,认为问题出在医院,要求赔偿损失。后经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医院赔付了10000多元。
    我有几点不明白:一是医院到底有无责任?那需要专家鉴定,也确有医生因技术或责任原因导致死亡的。二是医院为防止风险,以后哪些病人不接受(以耐不和为名)?强要医院接收,医院先告知发生可能性的后果及风险,家属同意签字后收治。三是客观上存不存在医治不好而死亡的病情?四是是否一旦人死在医院,只要家属闹都能赔钱?
    这些问题真的不好操作,专家鉴定太麻烦,还要不菲的费用,死者家属从情感和经济状况上不愿意掏这笔钱: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不能拒收病人,再说医院履行告知权后,就能当做排除一切责任的保险吗;有些病到了晚期,治疗和不治疗都是一个结局,只是死亡时间和地点不同而已。从宿松现状看,不论什么事,只要闹了,多少不一都有好处,社会要和谐,怎么办呢。
    面对上述困惑的局面,请大家支招
发表于 2011-5-25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医院的原因当然由院方负责,

         不是院方的原因患者家属应该自行处置.

         不要做没有道德的事.


            没有依据医院没负责老百姓谁又敢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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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5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上所讲!: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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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5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说:  老子天下第一,  不信我们诊不死你,  有本事别进医院来. ;P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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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5 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P

点评

笑么丝?  发表于 2011-5-25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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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6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肺心病晚期,程岭乡医院医生,在治疗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其家属治疗过程中可能治疗无效死亡没?并且填写病危通知单患者家属签字没?若以上两点做了,医院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尽职尽责,患者家属就不应该医闹,就是医闹医院坚持原则不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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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6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是没有让群众信服的中间机构,医院里出了事自已人来调解,谁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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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6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所谓的专家也是卫生系统的,等于老子帮儿子鉴定,是信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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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26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百味人生 的帖子

你说的有道理,这方面不健全,患者处于弱势,走正道很难和医院抗衡,只有闹了。: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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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6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各负其责,勇敢面对,互让三分,万事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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