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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公安母亲出狂言,殴打百姓“耍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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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0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月29日下午,县工业园区凯奥服饰厂发生一起公安干警纠集联防队员殴打老百姓事件。
      公安干警叶某母亲在凯奥服饰厂做事与同厂职工发生摩擦时扬言:“我儿子是公安,你能把我怎么样?”然后引起矛盾激化导致双方互殴起来。叶母拨通儿子电话不久,一辆警车来到园区事发现场。身为公安干警的叶某下车不是了解情况或讲理,而是带着联防队员冲上去将与他母亲发生争执的人打到在地。此事当即激起在场员工的愤怒,将他们团团围住扣下警车。事后,伤者虽被送往医院,但随后而来的家属也纠集了一帮人到园区吵闹,大喊不平。园区管委会和派出所协助处理,忙乎了一晚上都没了结。后来电话通知了伤者所在村委会来人调解,叶某的岳父李某,不知道是什么局里的局长,似乎很有权威村里干部很在乎,为了伤者的赔偿村委会竟然也偏向,出面帮助他们说话。

      一个公安人员,为了家事,胆敢执法违法,带着联防队员暴打老百姓,然后,花点小钱了结,这就是法治社会,就是政府要的和谐?

      此人败坏公安形象,违反党纪国法,如若不处理我们将集体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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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SS币 +50 收起 理由
有话毕说 + 50 楼主要是有公安打人的图 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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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0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公安这么嚣张做什么?那要是当了国家主席岂不是所以人都要死在你手里? :@还有联防队员怎么也不弄清是非就打人????你们这不是叫知法犯法吗?好好的检讨检讨自己的行为吧!老百姓跟你同样的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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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0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13:}革职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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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0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我说园区公安局怎么那么热闹呢,原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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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0 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立即上报省公安厅严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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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1 06:45 | 显示全部楼层
每天来关注一下,看宿松公安答复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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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1 07:41 | 显示全部楼层
拿着纳税人的钱去修理纳税人,看看宿松政府是怎样处理此人,我们将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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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1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公安答复处理结果!!!看潘局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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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1 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少数公安干警的确嚣张!尤其是协警!素质极差!要求潘书记过问此事,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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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1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野蛮执法,知法犯法。如情况属实要严惩,公安局应挺起胸脯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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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1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此事影响恶劣,希望县纪委、省纪委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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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1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一个好的处理结果,看宿松公安的形象怎么树立!?如何给宿松人民一个交代?!怎么还能保护人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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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宿松就是这样的警察在执政吗?
这样的警察是怎么选 上的?
对方是妇女也,几个大男人就这样打妇女,你妈是不是女的啊,你打的时候又想过这些吗?
打女人的男人不是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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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来说说自己的看法:
第一、那对年轻的夫妻也不对,两个年轻人打一个46岁的妇女,难道也很光彩?
第二、妈妈被人打了,作为儿子谁都会火冒三丈,而且还是两个年轻人打他妈妈一人。
第三、关键就是他是“警察”他要不是警察这个头衔,我相信坛友也不会这样愤慨。警察这称谓给人的感觉就是强势群体,这些年警察做的一些事,早已让老百姓“怨声载道”痛恨、仇视、一触即发。没有忍住那一时之气,你就摊上了。

第四、希望坛友冷静对待这件事,多多换位思考。
第五、那对年轻的夫妻,得饶人处且饶人,一个巴掌拍不响,打架不可能是一方的错。
第六、冲动是魔鬼,都吸取教训吧!
第七、对那个警察的处分,“罢职”未免太重了?
好了我啰嗦了这么多,但愿不会激怒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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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那对年轻的夫妻也不对,两个年轻人打一个46岁的妇女,难道也很光彩?(你从哪里看到两个年轻人打46岁妇女?谁说过,在哪里?)

第二、妈妈被人打了,作为儿子谁都会火冒三丈,而且还是两个年轻人打他妈妈一人。(公安局的通报称:职工张某(女、47岁、宿松县二郎镇人)和祝某(女、26岁、宿松县河塌乡人)发生纠纷。

第三、关键就是他是“警察”他要不是警察这个头衔,我相信坛友也不会这样愤慨。警察这称谓给人的感觉就是强势群体,这些年警察做的一些事,早已让老百姓“怨声载道”痛恨、仇视、一触即发。没有忍住那一时之气,你就摊上了。
(这很正常!警察要以高于普通百姓的标准要求自己!本该维护社会秩序的警察,带头知法犯法,行凶作恶,老百姓当然更愤慨。这是很多职工出于道义,自发去公安局要求惩处打人凶手的原因。)

第四、希望坛友冷静对待这件事,多多换位思考。(对!应该换位思考。如果你只是和他妈吵架,她的儿子冲过来把你打伤。你首先是怪自己不该跟她吵架吗?)

第五、那对年轻的夫妻,得饶人处且饶人,一个巴掌拍不响,打架不可能是一方的错。(你这是各打三十大板,糊涂。谁先打人的,是那对打工夫妇,还是警察,请搞清楚先!)

第六、冲动是魔鬼,都吸取教训吧!
第七、对那个警察的处分,“罢职”未免太重了?(看清楚公安局的通报:“对涉事民警叶小青立即停止执行职务”,接受调查要暂时停职,这是例行公事,而“罢职”则是处理结果。现在处分结果还没出来。)

点评

我看到还有伪正气等着公公教导呢,公公教导有方,伪正气估计不会再象以前那么偏激过激不知天高地厚啦  发表于 2012-4-1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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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0 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17:}

点评

通过这次事件表明了和谐社会,在中国的大部分地区都没体现出来,这种滥用公职,知法犯法的做法,可以说是有损***的形象,有损法力威严,这种聚众斗殴在普通的公民就会被定性为‘***’性质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对   发表于 2012-4-3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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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0 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求事件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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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0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然那么多人喜欢考公务员,在宿松,一个小小的协警都牛逼的要死,那里是为百姓服务,简直在百姓面前时皇帝啊,想这样的人,简直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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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0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是河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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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0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26:}   请公安答复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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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0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真的只这样那此人真是公安里面的败类,宿松的形象就是被这些人一次又一次败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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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0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特权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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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0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顶帖子吧,顶到小孤山顶峰了,就有人处理了,这个公安干警要倒霉了,难道他老丈人是“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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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0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不关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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